
和諧。舊題 宋 蘇轼 《艾子雜說》:“吾有小女,甚愛之,又其性尤戾,若吾女更與龍為匹,必無安諧。”《元典章·戶部四·婚姻》:“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須要明朗寫立休書。”
"安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安定和諧、和睦融洽的狀态。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進行詳細說明:
安諧(ān xié)
指社會、環境或人際關系安定、協調,沒有紛争沖突的狀态。強調一種平和、順暢、彼此和睦相處的氛圍。
本義為"安定""平穩",引申為"安全""安甯"。
本義為"調和""協調",引申為"和睦""融洽"。
二字組合後,強化了"在安定中達成和諧"的深層含義,常用于描述社會秩序、家庭關系或政治環境的理想狀态。
該詞屬書面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陳書·宣帝紀》:
"方欲安諧兆庶,覃育率土。"
(意為:希望使億萬百姓生活安定和諧,讓全國得到滋養發展。)
收錄"安諧"詞條,釋義為:"安定和諧;和睦。"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2年。
釋"諧"為"和諧,協調",并舉"安諧"為例證。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
原文用例見卷五《宣帝紀》,印證其曆史語境。
來源:中華書局,1972年。
現代漢語中,"安諧"多用于強調傳統人文理想或政策目标(如"社會安諧""民生安諧"),常見于社科論述、文化評論或政策文獻,日常口語較少使用。近義詞包括"和諧""安甯""祥和"等。
“安諧”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ān xié,其核心含義指和諧共處、相安無事,常用來形容人與人之間或環境中的和睦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用法,可參考《艾子雜說》或《元典章》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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