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捕案 ”。
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語言學資料查證,“捕桉”一詞在現代及古代漢語标準詞典中均未被收錄為規範詞條,其字形組合存在以下兩種可能性:
“捕案”釋義
指逮捕與查辦的司法行為,屬古代公文常用語。
例:《後漢書·百官志》載“廷尉掌平獄,奏當所應。凡郡國谳疑罪,皆處當以報”,其中“谳”即含捕案審判之意。
詞源分析
關聯詞:捕治、案驗(《漢書·丙吉傳》:“案驗長吏”)。
部分地方志或近代文獻中偶見“捕桉”字樣,可能為區域性用語,但缺乏權威詞典支撐。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分析,例如: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羅竹風主編,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未收錄“捕桉”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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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出版,無“捕桉”釋義。
《古代漢語詞典》
商務印書館,收錄“捕”“案”分釋,未列複合詞“捕桉”。
“捕桉”并非現代漢語規範詞彙。若需準确釋義,請提供具體文獻出處以便溯源;若無上下文,應優先考慮“捕案”(逮捕查辦)的訛寫可能。建議通過以下途徑深入查證:
注:本文釋義基于權威工具書,未确認來源的民間釋義不作采納。
“捕桉”一詞在中文中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需要根據語境和文獻來源進行區分:
基本含義
指逮捕查驗,常見于曆史文獻。其中“桉”是“案”的異體字,讀作“àn”時與“案”通用。
文獻例證
如《史記·酷吏列傳》記載:“以捕案太後外孫脩成君子仲”,《漢書》中寫作“捕桉”,兩者含義相同,均指逮捕審驗。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司法文書或曆史記載,描述官吏執行抓捕和審查的行為。
部分現代詞典(如、2)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捕捉飛鳥”,形容技藝高超。但這一說法缺乏古籍直接支持,且“桉”字在傳統用法中并無“飛鳥”含義,可能為誤傳。
可通過查看《史記》《漢書》等原文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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