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泛地引用證據。 梁啟超 《清朝學術概論》四:“﹝ 炎武 研究之方法﹞二曰博證……蓋 炎武 研學之要訣在是,論一事必舉證,尤不以孤證自足,必取之甚博,證備然後自表其所信。”
博證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學術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廣泛征引文獻或證據進行考據、論證,強調治學或研究過程中對材料的全面搜集與嚴謹驗證。以下從詞典釋義與學術應用角度分層解析:
構詞解析
二者結合,指通過廣泛搜集材料以嚴謹求證的學術方法。
權威詞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定義:
博證:廣泛引證。指在考證、研究中多方搜集依據,以增強結論的可信度。
來源:《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第3卷,第101頁)
考據學核心方法
清代乾嘉學派将“博證”視為治學圭臬,主張“無一字無來曆”,需窮盡文獻互勘。如梁啟超評述:
“清儒之治學,純用歸納法,必博證而後斷。”
來源: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第三章
操作原則
清代考據實踐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以博證著稱,其自序雲:
“博證群書,參稽互校,始能審定異同。”
來源: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序》
現代學術延伸
陳寅恪提出“以詩證史”,主張通過詩文、筆記等非正史材料補證史實,拓展了“博證”的史料邊界。
來源: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
術語 | 核心差異 |
---|---|
博證 | 強調證據的廣泛性與系統性 |
孤證 | 單一證據,效力薄弱 |
旁證 | 間接證據,輔助主證據 |
“博證”是中國傳統考據學的方法論精髓,體現對學術真實性的極緻追求。其精神内核至今影響着人文學科的研究範式,要求學者在文獻爬梳與實證分析中構建堅實的邏輯根基。
“博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廣泛地引用證據,強調通過多方考證來驗證事物的真實性或合法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博證”指在論證過程中不依賴單一證據,而是通過收集、引用大量相關證據來支撐觀點。梁啟超在《清朝學術概論》中提到,清代學者顧炎武的研究方法之一便是“博證”,即“論一事必舉證,尤不以孤證自足,必取之甚博”。
這一概念源于中國傳統考據學,尤其在清代樸學中成為核心研究方法。學者主張通過文獻比對、實地考察等多途徑獲取證據,避免主觀臆斷。
在信息時代,“博證”思想可延伸至交叉驗證的思維方式,例如通過多源數據、跨學科知識來提升論證嚴謹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考證案例或曆史源流,可參考《清朝學術概論》等文獻,或通過權威詞典查閱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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