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辯駁争論。《三國志·魏志·盧毓傳》:“在職三年,多所駁争。”
駁争(bó zhēng)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屬于書面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典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指辯駁争論,強調通過提出不同意見或論據進行激烈的言語交鋒。以下是詳細解析:
駁斥與争論:
指對他人觀點、主張進行反駁,并與之展開争論。包含“駁”(批駁、否定)和“争”(争辯、論争)兩層動作,強調言語對抗的激烈性和對立性。
例:雙方就此事展開激烈駁争。
争辯是非:
側重于通過辯論來厘清是非曲直,帶有追求真理或維護己見的意圖。
例:學者們對古籍真僞問題反複駁争。
例:他據理駁争,毫不退讓。
主要用于描述:
對“駁争”的詞義有明确收錄,釋義為“辯駁争論”。該詞典是漢語詞彙研究的權威工具書。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 - 上海辭書出版社知識服務平台 - 需訂閱訪問,此處提供官方平台鍊接供查證方向)
在收錄古代漢語詞彙時,會包含“駁争”這類文言色彩較濃的詞語,并提供古例證。
(參考來源:商務印書館 - 古代漢語詞典 - 該書官方介紹頁)
在研究漢語複合詞構成、詞義演變或特定曆史時期詞彙的學術著作中,可能會分析“駁争”的構詞理據和使用特點。具體引用需依據相關文獻。
(參考來源:如北京大學中文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等機構學者的相關研究)
“駁争”是一個具有書面語色彩的動詞,意指激烈的辯駁與争論,強調在意見對立時進行言辭交鋒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駁”(否定對方)與“争”(堅持己見)的結合,多用于描述嚴肅或學術性的對抗性辯論場景。理解該詞需結合其複合結構和文言殘留特點。
“駁争”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ó zhēng(注音符號:ㄅㄛˊ ㄓㄥ),其核心含義為辯駁争論,具體解釋如下:
由“駁”和“争”兩字組成:
合起來表示雙方因觀點對立而産生激烈辯論,常見于意見不合的場合。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三國志》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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