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斜視;旁觀。 宋 陳亮 《甲辰答朱元晦書》:“雖其徒甚親近者,亦皆睨視不平。”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緬甸東北兩路地形考》:“ 高宗 以 額爾登額 ……擁勁旅緩行,置将軍於度外,睨視其死而陷其軍士也,比謀反大逆,置極典。”
(2).傲視。 茅盾 《昙》三:“她把自己架空在雲端,用不屑的眼光睨視一切;她确信自己既無求于人,也不與人争什麼。”
“睨視”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動作特征
表現為斜眼旁觀的姿态,區别于正視。例如《紅樓夢》中描寫賈琏“睨視二姐一笑”,即通過側目傳遞微妙情感()。
情感色彩
使用場景
若需進一步了解詞源或具體語境用法,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漢語大詞典》。
《睨視》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斜着眼睛盯着看,表示不滿或不信任的目光。它常常用來形容人們對于某個人或事物持有戒備、懷疑或厭惡的态度。
《睨視》是由「目」和「尼」兩個部首組成的。它的總筆畫數為15。
《睨視》的來源于古代的漢字演變。在古代,「睨」是指斜視,「視」是指看的動作。這兩個字合在一起表示斜着眼睛盯着看的動作。
《睨視》的繁體字為「瞪視」,字形略有差異但意思相同。
在古代,「睨視」的寫法多種多樣。其中一種常見的寫法是「㒳」,它由「目」和「尼」兩個部分構成。
1. 他對着我睨視了一陣,似乎不相信我的話。
2. 她被老闆睨視的目光讓她感到不安。
1. 睨視憎恨:指以厭惡的目光盯着憎恨的對象。
2. 睨視瞥閃:指斜視并迅速移開視線。
3. 睨視排斥:指以懷疑或不滿的眼光對待并拒絕某人。
1. 瞪視:與「睨視」意思相似,指用怒視或不滿的目光盯着看。
2. 注視:指專注地、緊緊地盯着看。
3. 掃視:指快速地掃過目标,表達一種浏覽或搜索的動作。
1. 忽視:指不關注,不理會某人或某事。
2. 贊賞:指對某人或某事持贊同和欣賞的态度。
3. 目不轉睛:指專注地、不移開目光地盯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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