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宮官名。掌内外傳旨通報之事。多由宦官擔任。《漢書·宣帝紀》:“内謁者令 郭穰 夜至郡邸獄, 吉 拒閉,使者不得入。”《醒世恒言·隋炀帝逸遊召譴》:“﹝帝﹞顧内謁者曰:‘古人言秀色若可飡,如 絳仙 真可療饑矣。’”
内谒者是中國古代宮廷職官名稱,特指在宮禁内負責傳達、通報事務的宦官官員。其核心職能是溝通内外信息,傳達皇帝或後宮旨意,是宮廷内部運作的重要樞紐。以下從釋義、曆史沿革、職能特點及使用場景分述:
唐代定制
内谒者監始設于唐高宗時期,隸屬内侍省,為從六品下宦官官職,掌内外命婦朝見皇後時的引導與傳令。據《新唐書·百官志二》載:“内谒者監六人,正六品下……掌儀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婦名帳。”
職能延伸:除傳達外,兼管宮廷禮儀、外命婦名冊,職權覆蓋禮儀性與行政性事務。
宋代沿革
北宋初年保留内谒者職名,但職能弱化。據《宋史·職官志六》,内侍省下設“内谒者”若幹,品階較低(從八品),主要承擔文書傳遞與儀仗事務。南宋後漸廢。
作為皇帝、後妃與外朝的溝通橋梁,負責傳遞诏令、奏章及口谕。如唐代内谒者需将外臣奏疏轉呈内廷,并将皇帝批示傳回中書門下。
主持後宮典禮,引導命婦觐見,維護宮廷禮制秩序(見《唐六典·内侍省》)。
因貼近權力中心,内谒者常成為宦官幹政的媒介。如唐中後期,内谒者監多由權宦親信擔任,實際操控信息通道。
《全唐文·賜吐蕃玺書》載:“遣内谒者赍玺書賜金城公主”,體現其奉使傳诏職能。
《事物紀原·内谒者》雲:“唐高宗龍朔二年,改内給事曰内谒者監……宋朝因之。” 說明唐宋職官制度的承襲關系。
“内谒者”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負責宮廷内外傳旨通報的官員,多由宦官擔任。該職位主要承擔信息傳遞職能,常見于漢至隋唐時期。
與普通"谒者"的區别:
注:該官職在不同朝代的具體職能存在細微差異,建議查閱《漢書》《隋書》等正史獲取更權威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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