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宮廷作坊制的缣帛。 唐 杜甫 《送許八拾遺歸江甯觐省》詩:“内帛擎偏重,宮衣著更香。”
内帛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法和曆史語用角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記載,“内”指内部、宮廷,常與空間方位相關;“帛”為絲織品的總稱,見于商代甲骨文,本義指未染色的素絹。二字連用最早可追溯至《周禮·天官》中“内司服掌王後之六服,辨外内命婦之服”,鄭玄注:“内命婦,九嫔、世婦、女禦。凡内帛之賜,皆掌其數”,此處“内帛”特指宮廷内用于賞賜的絲織品。
在清代考據學著作《日知錄》卷二十八中,顧炎武考證“内帛”詞義演變時指出:“漢制,宮中所用缯帛皆曰内帛,與外庫所儲别”,說明該詞具有區分宮廷用度與民間物資的制度性含義。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常識》中強調,此類合成詞的釋義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避免簡單拆解字義。
“内帛”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宮廷作坊特制的缣帛(一種絲織品),屬于專供皇室或貴族使用的高檔紡織品。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杜甫《送許八拾遺歸江甯觐省》詩句:“内帛擎偏重,宮衣著更香”,通過“内”字強調其宮廷屬性,“帛”則代指絲織品。
“帛”的廣義
根據《說文解字》,“帛”本義為絲織品總稱,如《列女傳》中“王所賜金帛”即泛指絲綢財物。
文化象征
在唐代,内帛不僅是實用品,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其精細工藝與宮廷專屬性,使其成為賞賜臣子的貴重物品,如杜甫詩中描述受賜者恭敬托舉的場景。
部分資料(如)提到“内帛”被引申為“家庭富裕”的成語,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優先采用“宮廷絲織品”這一主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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