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局聚賭抽頭取利者。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及博徒是強名争勝謂之撩零,假借分畫謂之囊家,囊家什一而取謂之乞頭。” 宋 王得臣 《麈史·博奕》:“世之糾帥蒲博者,謂之公子家,又謂之囊家。”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四》:“我不忍聞,故幻爾形往囊家取錢歸。”
“囊家”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賭博活動中特定的角色。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囊家指設局聚賭并從中抽頭取利的人。他們通過組織賭局、提供場地或資金,從賭客的賭資中抽取一定比例作為利潤()。
囊家通常以“假借錢物”吸引賭客參與,通過“乞頭”(抽成)獲利。例如,清代《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囊家幻形取錢的傳說,側面反映其社會形象()。
如今“囊家”一詞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賭博文化或文學作品中仍有出現,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含義()。
注意:賭博屬于違法行為,請遵守法律法規,遠離賭博活動。
《囊家》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一個家庭或家族沒有積蓄、貧困的狀态。這個詞通常用來形容家庭經濟困難或貧苦。
《囊家》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分别是“囗”和“家”。其中,“囗”是包圍部首,表示圍起來的意思;而“家”是表示家庭或家族的意思。從筆畫來看,“囗”部首需要2個筆畫,“家”部首需要4個筆畫。
《囊家》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大唐新語》這部明朝的白話字典。在繁體字中,囊家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囊家的寫法稍有不同。它的古漢字寫法為“囊傢”,其中“傢”是“家”的古漢字形式。
1. 他們家的生活條件十分差,可以說是完全囊家狀态。
2. 在經濟困難時,很多人會感受到囊家的艱辛。
囊中取物、囊螢照讀、囊括、囊括全勝
貧困、貧苦、貧窮
富裕、富有、富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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