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鋤地的農具。《周禮·考工記·輈人》:“段氏為鎛器,桃氏為刃。” 鄭玄 注:“鎛器,田器。錢鎛之屬。” 郭沫若 《奴隸制時代·希望有更多的鐵器出土》:“鎛器就是耕器,官名‘段氏’,段即鍛之省,可見耕器是以鐵為原料的。”
镈器是中國古代一種重要的青銅農具,專指用于中耕除草的小型鋤具。其核心釋義與特征如下:
镈(bó) 指形似鋤頭的農具,刃部寬而扁平,裝有曲柄,主要用于翻松土壤及鏟除雜草。《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镈,農具名。鋤類,用于除草松土”。王力《古代漢語》進一步說明其形制:“镈類似今之鋤,但刃寬而短,柄長,需雙手操作”。
區别于犁、耒等翻土工具,镈器專用于作物生長期的田間管理。《周禮·考工記》載:“镈,迫地去草也”,強調其除草功能。
商周時期的镈器多為青銅鑄造,刃部常鑄有加固筋條,如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青銅镈,刃寬約8厘米,銎孔可裝木柄。
需雙手握持長柄,以“推”“刮”動作除草,與單手操作的耨(nòu)形成互補。
《詩經·周頌·臣工》有“庤乃錢镈”之句,反映镈器與錢(鏟類農具)同為西周農耕核心工具。其名稱亦衍生出計量單位“镈”(通“锊”),如《考工記》載“戈廣二寸,重三锊”,印證其在社會生産中的基礎地位。
字形演變:金文“镈”從金尃聲,“尃”有布散之意,暗合其松土功能。《說文解字》注:“镈,田器也”,列為金屬農具代表字。
參考資料
“镈器”是古代中國的一種重要工具,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基本定義與用途
镈器主要指鋤地類農具,屬于“田器”範疇,具體形态為短柄鋤或闊口鋤,用于除草、松土等農耕活動。在《周禮·考工記》中,镈器與“刃”(兵器)并列,說明其作為生産工具的地位。
曆史文獻記載
功能與形制特點
镈器兼具除草與翻土功能,形制短小輕便,適合精細耕作。提到其可能為“闊口鋤”,說明刃部較寬,可提高耕作效率。
其他關聯含義
需注意“镈”單獨使用時可能指青銅樂器(形似鐘),但“镈器”一詞專指農具,二者需結合語境區分。
文化意義
作為古代“六器”之一,镈器反映了先秦時期農業技術的進步,尤其是鐵器普及對生産力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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