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轉遞急要文書的驿站。《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四年》:“乙卯,詔 荊 、 浙 、 江 、 湖 通接邊報州軍,并置撥鋪,每二十裡為一鋪。”
撥鋪是古代中國驿傳制度中的基礎站點單位,最早見于宋代文獻記載。該詞由“撥”與“鋪”二字複合構成,“撥”指分派、傳遞的動作,“鋪”則指驿路沿途設置的固定站點,二者共同體現古代郵驿系統的運作機制。
根據《宋會要輯稿·方域》記載,宋代每十裡設一撥鋪,配備鋪兵五至十名,專門負責傳遞官府文書與軍情急報。元代馬可·波羅在遊記中描述,此類站點備有快馬與信使,形成晝夜輪值的接力傳遞網絡,緊急文書日行可達四百裡。明代《永樂大典》載其職能擴展至物資轉運,兼具驿站與倉庫的雙重功能。
該制度在清代逐步被“急遞鋪”替代,但“撥鋪”作為特定曆史階段的通信樞紐,其組織架構深刻影響了東亞諸國的郵驿體系發展,日本江戶時代的“飛腳制度”即受此啟發。
“撥鋪”是宋代用于傳遞緊急文書的驿站系統,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如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續資治通鑒》原文或宋代典章制度類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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