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買務的意思、博買務的詳細解釋
博買務的解釋
宋 代設置的壟斷收購民間物産的機構。 宋 曾鞏 《隆平集》卷二十:“時守臣務利入之厚,常賦外更為‘博買務’,禁民私市物帛。”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 宋太宗 時設立‘博買務’壟斷收購,不準私賣。”
詞語分解
- 博的解釋 博 ó 多,廣,大:廣博。淵博。博學(學問廣博)。博覽。博愛。博物。 知道得多:博古。 用自己的行動獲得:博取。博得。聊博一笑。 古代的一種棋戲;後泛指賭財物:博奕。 * 。 專 筆畫數:; 部首:十
- 買務的解釋 職官名。“雜買務”的簡稱。負責采購物品。 宋 吳自牧 《夢粱錄·諸寺》:“總局二十有四:如諸軍、諸司、糧、審四院,左藏二庫,買務,賣場及編、奎兩司,和劑、惠民四局,祇侯、鈔引院,皆屬掌矣。”按,《宋
網絡擴展解釋
“博買務”是宋代設置的官方經濟管理機構,主要職能是通過壟斷收購民間特定物資,控制市場交易。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博買務(拼音:bó mǎi wù)是宋代官府為加強經濟管控而設立的專營機構,其核心職能是壟斷收購民間重要物産(如布帛、茶葉等),并禁止私人交易。例如在四川地區,官府通過博買務将當地生産的布帛全部收購專賣。
二、曆史背景與作用
- 設立目的:增加財政收入,防止民間囤積居奇,同時确保戰略物資的官方調配。
- 實施影響:嚴重剝奪了商人和百姓的自主交易權,導緻民間經濟活力下降,甚至引發社會矛盾。例如四川地區的博買務政策激起了王小波、李順起義。
三、文獻記載
- 《隆平集》提到,地方官員為謀利,在常規賦稅外增設博買務,禁止民間私自買賣布帛。
- 範文瀾等學者在《中國通史》中指出,宋太宗時期通過博買務壟斷收購,進一步強化了經濟控制。
四、與其他機構的區别
博買務不同于一般的“市舶司”(管理海外貿易),它更側重于國内重要物資的官方專營,屬于宋代“禁榷制度”的一部分。
提示:若需了解博買務在具體曆史事件中的作用(如農民起義背景),可進一步查閱宋代經濟政策相關研究。
網絡擴展解釋二
博買務(bó mǎi wù)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對商品進行買賣的行為或者物品交易的活動。該詞的部首拆分為蔔(bo)和買(mai),其中蔔是一個意符,表示占卜;買是指購買。博買務的總體筆畫數為12畫。
在漢字中,博買務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明确。它是源于《周禮·春官·蔔商》一書,起初是指商人從事物品交易、買賣的行為。隨着時間的推移,博買務逐漸演變成一個更廣泛的概念,用來描述一切商品的買賣行為。
博買務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博買務」,字形相對繁瑣。而在古代漢字中,博買務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可能是基于字體的風格和書寫習慣的變化。
以下是一個關于博買務的例句:他經營着一家大型超市,專門從事各種商品的博買務。
與博買務相關的組詞有博彩、買賣、買方等。博彩指的是賭博活動,買賣指的是買和賣的行為,而買方則是指購買商品的一方。
至于博買務的近義詞,我們可以考慮使用買賣交易、商品交易,它們都可以用來描述商品的買賣行為。
在博買務的反義詞中,我們可以考慮使用不買不賣、無交易等詞彙,它們用來描述沒有進行商品交易的情況。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告訴我。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