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storal area] 放牧的地區;以畜牧為主的地區
劃定為放牧或生産上以畜牧業為主的地區。《新唐書·柳冕傳》:“會 冕 奏 閩中 本 南朝 畜牧地,可息羊馬,置牧區於 東越 ,名 萬安監 。” 王緻鈞 《奴隸的女兒》五:“在牧區要保護草原,改良和培植牧草,特别注意開辟水源。”
“牧區”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牧區指以畜牧業生産為主的地區,主要利用天然草原,通過放牧方式經營草食性家畜(如牛、羊、馬等),是商品牲畜、役畜和種畜的重要生産基地。其核心特征是與農區、林區、漁區形成産業區分,經濟結構以畜牧為核心。
中國牧區主要分布在西部及西北部,包括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四大牧區,以及甯夏、甘肅和四川西部地區。這些區域多屬天然草原,生态環境適合大規模放牧。
牧區的劃分不僅基于自然條件,還與曆史、文化及政策密切相關。例如,傳統遊牧文化在牧區保留較多,而現代牧區也逐步引入科學養殖技術以提高生産效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牧區的政策或生态保護措施,可參考權威地理或農業資料。
牧區是指適合畜牧業發展的地區。這樣的地區通常有廣闊的草原和豐富的水源,適宜大規模放牧,因此牲畜養殖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牧區》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牛(牜)部和區部,共有10個筆畫。
《牧區》一詞來源于漢語,由現代漢語詞彙構成。沒有繁體字形式。
古代寫作《牧區》(牧區)或者《牧區域》(牧區域)。在古代,漢字有時候用不同的字形來表示相同的詞。
1. 這個地方是一個重要的牧區,飼養了大量的牛羊。
2. 牧區的生态系統需要得到保護,以确保可持續的畜牧業發展。
1. 牧業:從事養殖牲畜和經營畜牧業的行業。
2. 牧羊人:專門負責放牧和照料羊群的人。
3. 牧草:用于牲畜放牧或養殖的草地植物。
1. 畜牧區:指適合畜牧業發展的區域,意義與牧區相同。
2. 養殖區:指農牧業中專門用于養殖的地區。
1. 農業區:指適合農業發展的地區,與牧區相對。
2. 工業區:指大規模工業制造和加工業聚集的地區,與牧區的自然景觀和生态特征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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