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 代軍政合一的基層政權單位。亦為官名。《金史·兵志》:“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金史·百官志三》:“諸謀克,從五品,掌撫輯軍戶、訓練武藝。惟不管常平倉,餘同縣令。”
謀克(móu kè)是金代女真族特有的軍事與社會組織單位,兼具官職和基層建制的雙重含義。其核心釋義及曆史功能如下:
官職名稱
謀克原意為“百夫長”,是金代統領百戶部衆的基層軍官職稱,隸屬于更高一級的軍事單位“猛安”(千夫長)。
來源:《金史·兵志》載:“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
社會組織單位
謀克也是女真族以血緣或地緣結合的基層聚落單位,兼具生産、征兵與行政管理職能。每謀克管轄300戶左右,戰時每戶出一兵,形成“兵民合一”的體系。
來源:《三朝北盟會編》記:“其官名則以九曜二十八宿為號……曰猛安,曰謀克。”
軍事核心
謀克作為金軍最小作戰單元,構成“猛安-謀克”層級制。士兵平日農耕,戰時自備武器出征,是金朝滅遼伐宋的重要軍事基礎。
來源:白壽彜《中國通史》指出:“猛安謀克制将女真社會軍事組織與地方行政組織相結合。”
社會管理職能
金世宗時期(1161–1189),謀克演變為世襲軍職,并成為管理漢、契丹等歸附人口的基層機構,負責賦稅征收與戶籍管理。
來源:《金史·食貨志》載:“凡漢人、渤海人不得充猛安謀克戶。”
衰落與影響
金末土地兼并加劇,謀克戶貧困化導緻戰力衰退。該制度後為元代“探馬赤軍”所借鑒,成為後世軍政合一的參考範式。
來源:陶晉生《女真史論》分析:“猛安謀克制的崩潰加速了金朝軍事優勢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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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克”是金代(1115-1234年)軍政合一的基層政權單位及官職名稱,具有以下核心含義:
基本定義
謀克既是基層行政組織,也是軍事編制單位,每謀克約管轄300戶。其上級單位為“猛安”,通常7-10個謀克組成一個猛安,猛安對應“千夫長”,謀克則為“百夫長”。
職能與結構
曆史演變
該制度源自女真部落的“孛堇”首領制,後隨金朝擴張逐漸規範化,成為鞏固邊疆的重要制度。
與猛安的關系
猛安-謀克體系構成金代核心軍事力量,兼具生産與作戰功能,後期因漢化改革逐漸衰落。
注意:部分非權威來源将“謀克”解釋為“通過計謀取勝”的成語(如),但根據史料記載,此說法與曆史術語無關,需注意區分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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