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的谑稱。 明 彭大翼 《山堂肆考·器用》:“ 薛稷 封筆為墨曹都統,黑水郡王兼毫州刺史。”
“墨曹都統”是一個中文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的字面含義為“筆的谑稱”,即以幽默或誇張的方式代指書寫工具“筆”。這一說法源自明代彭大翼在《山堂肆考·器用》中的記載:“薛稷封筆為墨曹都統,黑水郡王兼毫州刺史。”。此處将筆拟人化,賦予官職頭銜,體現古人對文房四寶的雅趣。
部分資料(如)提到該詞可比喻“擅長行政文書工作的人”,但此說法缺乏直接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義。建議優先采用“筆的谑稱”這一傳統釋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山堂肆考》原文或相關古代工具書(來源:滬江詞典、國學大師等)。
墨曹都統是指在古代官員中擔任墨曹都統職務的人。墨曹都統一般負責統計、計算,記錄和處理文書等工作。
墨曹都統的拆分部首是“曰”,拆分的筆畫數為11畫。
墨曹都統一詞源于古代中國的官制,由墨曹和都統兩個詞組成。其中,“墨曹”指的是負責記錄文書和書寫的官府;“都統”則是擔任管理和統計職務的官員。
《墨曹都統》(繁體字)
古時候墨曹都統的漢字寫法為「墨曹都統」。
明朝時,墨曹都統負責統計官員的俸祿和丁稅。
墨曹、都統、墨曹都、都統職務
主簿、統計員、文書管理
統帥、将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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