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的意思、民事責任的詳細解釋
民事責任的解釋
因違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義務,或因侵權行為而在民事上應該承擔的責任。在我國,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産,恢複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這些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詞語分解
- 民事的解釋 ∶有關民法之事民事權利 參看;民法; ∶農事;民間的事情民事不可緩也詳細解釋.猶國政。《國語·魯語上》:“ 舜 勤民事而野死。” 漢 應劭 《風俗通·皇霸·五伯》:“ 夏後 太康 娛於耽樂,不循
- 責任的解釋 ∶應盡的義務;分内應做的事校長的責任 ∶應承擔的過失推卸責任詳細解釋.使人擔當起某種職務和職責。《新唐書·王珪薛收等傳贊》:“觀 太宗 之責任也,謀斯從,言斯聽,才斯奮,洞然不疑。”《元史·武宗紀一
網絡擴展解釋
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屬于法律責任的基本類型之一。以下從定義、分類、承擔方式及法律原則等方面進行綜合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征
民事責任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違約、侵權或法律特别規定,需對其不利後果承擔的法律責任。其核心特征包括:
- 救濟性:旨在恢複被侵害的民事權益,如賠償損失、恢複原狀等;
- 財産性:多數責任形式通過財産補償實現,如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
- 強制性: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執行,但允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主要分類
-
按責任主體數量劃分
- 單獨責任:單一主體獨立承擔(如個人侵權);
- 共同責任:多個主體共同承擔,包括:
- 按份責任:按比例分擔(如無共同過錯的間接損害);
- 連帶責任:任一責任人均需承擔全部賠償(如共同侵權)。
-
按責任性質劃分
- 違約責任(違反合同約定);
- 侵權責任(侵犯他人權利);
- 締約過失責任(合同訂立中的過失)。
三、承擔方式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主要包括:
-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 返還財産、恢複原狀;
- 修理、重作、更換;
- 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 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
四、與其他法律責任的關系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可并存,但財産不足時優先承擔民事責任。例如,某企業因污染環境需同時支付民事賠償(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行政責任),若財産不足,優先賠償受害者。
五、構成要件
- 損害事實:需存在實際權益受損;
- 違法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的違法性;
- 因果關系:行為與損害間有直接聯繫;
- 主觀過錯:多數情況下需存在故意或過失(部分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
民事責任以恢複受害方權益為核心,通過多樣化方式實現法律救濟。其適用需結合具體情形,并遵循民事優先原則。如需完整法條,可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或律圖等法律平台。
網絡擴展解釋二
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指個人或法人在民事行為中對他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其中的“民事”一詞從字面上指涉到私人事務、個人利益以及私人關系等。而“責任”則表示人們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或不作為承擔相應的後果。
拆分部首和筆畫
“民事責任”一詞的拆分部首是“氏”和“示”,其中“氏”字的部首是“氏”本身,而“示”字的部首是“礻”。整個詞語的筆畫數為15畫。
來源和繁體
“民事責任”一詞源自中國的法律系統,是對于民事行為所負的法律義務的正式稱謂。在繁體字中,“民事責任”可以寫作「民事責任」。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對于“民事責任”的表達方式可能因曆史演變而略有差異。然而,在古代的司法文獻中,該詞的傳承和使用已經得到确認。
例句
1. 作為一名公民,應當了解和遵守相關的民事責任。
2. 當事人如果違反了合同約定,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組詞
民意調查、民主領導、責任心、責任感、民權、事務管理
近義詞和反義詞
近義詞:民事義務、義務責任
反義詞:刑事責任、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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