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佩。謂喪偶。佩,指所佩之玉,相傳 周 鄭交甫 于 漢臯 台下遇二女,解珮相贈。見 漢 劉向 《列仙傳·江妃二女》。 清 曹寅 《程霱堂至詩以慰之》之一:“客毛頒白盡,相見惜庭柯。弭佩三年改,登階一揖多。”按,時 程 喪妻,故詩之二有“不娶非 萊老 ,全生苦節貞”句。
“弭佩”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存在差異。綜合多個來源信息,具體解釋如下:
失佩喪偶說(主流解釋)
平息憤怒說(存在争議)
“佩”在古代常作為信物象征婚姻或情感契約,如《詩經》中“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因此“弭佩”的喪偶隱喻符合傳統文化中“以物喻情”的表達習慣。
《弭佩》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它可以指代“平靜、安撫”等意思,也可表示“吊語、唁文”之類。具體含義根據語境有所不同。
《弭佩》的拆分部首是“弓”、“手”,它們分别位于上下兩個位置。它的總筆畫數是14畫。
《弭佩》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字,文獻中可以追溯到漢朝。它通常用于祭祀儀式和表示哀悼的場合,具有一定的形式化特征。
弭佩的繁體形式是「弭佩」,即保留了原字的基本結構和意思,在書寫上進行了一定的變化。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弭佩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具體而言,它的字形演變不大,大緻可以分為“弓形+手”的形式,繁體字中有所保留。
1. 在儀式上,他用一支箭弭佩了自己的悲痛。
2. ************人發表了弭佩災難的聲明。
3. 在這樣的場合,適當的弭佩言辭可以安撫人們的情緒。
弭和佩在其他詞彙中也有出現:
1. 弭準:平息、平靜。
2. 佩戴:戴在身上或物品上作為裝飾或示意的行為。
近義詞:安撫、諧處理、平息。
反義詞:激發、煽動、激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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