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亥革命時期反抗 清 政府的起義軍隊的通稱。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南北議和·關于停戰的清方檔案》:“民軍之起,在改政體以救國民,苟可息争,決不嗜戰。” 許地山 《換巢鸾鳳》四:“我所投的是民軍。”
“民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由民衆自發組成的非正規軍隊,主要用于抵禦外敵或應對危機。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
民軍指百姓自願組織起來、以保衛家園或抵禦外侵為目的的武裝力量。這類軍隊通常缺乏正規軍事訓練,但具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和愛國情感。
詞語結構
由“民”(民衆)和“軍”(軍隊)組成,字面含義即“民衆組成的軍隊”。
古代與戰亂時期
在中國古代,民軍常出現于戰亂時期。例如外敵入侵時,百姓自發組織抵抗,通過團結協作彌補裝備和訓練的不足。
辛亥革命時期
根據部分資料,該詞在特定曆史階段(如辛亥革命)被用來代指反抗清政府的起義軍隊,例如引文“民軍之起,在改政體以救國民”。但需注意,這一用法更偏向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高權威來源(如、2)側重于通用定義,而低權威來源補充了特定曆史背景下的用法。建議優先參考通用含義,特殊曆史用例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民軍》是指由民衆組成、非專職軍隊的概念。這種軍隊通常由普通人民自發組織,通過公民義務和自願參軍的方式,為保衛國家和社區的安全和秩序貢獻力量。
根據《康熙字典》,《民軍》的拆分部首是“民”(radical 9),依據傳統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為13。
《民軍》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曆史上的軍隊組織制度。在古代,面對外敵入侵或内亂時,民衆常常自願組織起來,形成臨時的保家衛國力量,這就是“民軍”的雛形。至今,民軍這個詞在一些地區仍然有廣泛的使用。
在繁體字中,《民軍》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曆史文獻記載,古代對《民軍》的表達方式有多種寫法,如《説文解字》中的“黎兵”、《廣韻》中的“黎兵”、《康熙字典》中的“黎兵”等。這些寫法大緻都指代由民衆自發組織的軍隊。
例句1:在抗日戰争期間,各地陸續組建了一支支民軍,共同抵抗日本侵略者。
例句2:為了應對惡劣的天氣條件,農民們自發組織成了一支農民民軍,奮力抗擊自然災害。
例句3:一些社區在維護社會安全方面成立了民軍,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質量。
組詞:義務兵、愛國民兵、自衛隊伍。
近義詞:民兵、鄉土軍。
反義詞:正規軍、專業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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