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全消滅或消失。 漢 班固 《東都賦》:“生人幾亡,鬼神泯絶。”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秣底補羅國》:“名未泯絶,理緻幽玄。” 宋 葉適 《徐德操<春秋解>序》:“《詩》、《書》、《禮》所以紀 堯 、 舜 、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澤也,示不泯絶而已。” 章炳麟 《辨詩》:“繼 隋 而後, 李白 賦《明堂》、 杜甫 賦《三大禮》,誠欲為 揚雄 臺隸,猶幾弗及,世無作者,二家亦足以殿。自是賦遂泯絶。”
“泯絕”是漢語中的書面用詞,指事物徹底消失、滅絕或完全斷絕的狀态。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泯”意為消滅、消失,“絕”表示完全斷絕,二字疊加強調“全然不複存在”的語義強度。該詞常用于描述抽象事物或精神層面的消亡,例如傳統、記憶、情感等。
從詞義解析角度可細分為以下三方面:
徹底消亡
指事物完全消失且不可恢複,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例句“古法技藝泯絕不傳”,強調文化傳承的中斷。
斷絕聯繫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列舉“音信泯絕”的用法,側重關系或信息鍊的完全斷裂。
哲學範疇的消解
《中國哲學大辭典》引用《莊子》研究時,用“泯絕對待”表達消除事物對立性的哲學概念。
該詞的近義詞“湮滅”“澌滅”多用于具體事物消亡,反義詞“綿延”“赓續”則突顯持續狀态。在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適配性,如“文明火種未緻泯絕”比“火苗泯絕”更符合書面語表達規範。
“泯絕”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mǐn jué,其核心含義為完全消滅或消失,通常用于形容事物徹底消亡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泯絕”一詞承載了強烈的消亡意象,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程度與對象。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東都賦》《大唐西域記》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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