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擊磬發聲。 唐 王維 《過乘如禅師蕭居士嵩邱蘭若》詩:“食隨鳴磬巢烏下,行踏空林落葉聲。” 唐 薛能 《贈禅師》詩:“鳴磬微塵落,移缾溼地圓。”
鳴磬是古代中國重要的禮樂器和宗教法器,其核心含義指敲擊石質磬器使其發聲的行為或聲響。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辭源》的釋義,該詞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器物本質
指由石、玉或金屬制成的闆狀打擊樂器,形制多呈曲尺狀,懸挂于架子上。其名源自“聲如擊石”的特征(《說文解字》釋“磬”為“樂石也”)。
動作與聲響
“鳴”強調敲擊動作及發聲結果,如《周禮·春官》載“擊鳴球”“磬師掌教擊磬”,均指通過槌擊使磬體振動發聲的過程。
禮樂功能
在宮廷雅樂中,鳴磬用于控制節奏、協調樂句,象征禮儀的莊重性。《禮記·樂記》載“金石絲竹,樂之器也”,其中“石”即指磬,為“八音”之一。
宗教儀式
佛教、道教儀式中,鳴磬具有淨化空間、提示禮拜節點的作用。唐代寺院規約《百丈清規》明确記載磬聲用于集衆、誦經等場合。
文學意象
古典詩詞常以“鳴磬”營造空靈意境,如王維《過香積寺》中“古木無人徑,深山何處鐘。泉聲咽危石,日色冷青松。薄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龍。”雖未直接提及磬,但“鐘磬”并稱的文化語境已暗示其宗教靜谧感。
作為儒家禮樂文明的物質載體,鳴磬的形制、懸挂角度(《周禮》規定“磬折”為30度)均體現等級秩序,其清越悠長的音色被賦予“廉而不刿”的道德隱喻(《荀子·樂論》)。
典籍依據: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源》(商務印書館)的“磬”字條目及禮樂類文獻考釋,未引用網絡來源以保障學術嚴謹性。
“鳴磬”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míng qìng(注音:ㄇㄧㄥˊ ㄑㄧㄥˋ),其核心含義為擊打磬器使其發聲。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鳴”指發出聲音,“磬”是古代一種石制或玉制的打擊樂器,形如曲尺,懸挂于架上敲擊。因此“鳴磬”即通過敲擊磬器産生聲響。
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宗教、禮儀或詩歌中的場景。例如:
“鳴磬”是一個具象動詞,既描述動作(擊磬),又隱含聲音的傳遞與文化意蘊。其釋義在曆代文獻中高度一緻,未見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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