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喊;呼應。《史記·陳涉世家》:“又閒令 吳廣 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 大楚 興, 陳勝 王。’”《後漢書·劉陶傳》:“四方私言,雲 角 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胭脂》:“若復爾爾,便當鳴呼,品行虧損,兩無所益。”
“鳴呼”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根據權威詞典及文獻記載,該詞的主要用法如下:
一、基本義項解析 “鳴”本指鳥獸或器物發出聲響,《說文解字》釋為“鳥聲也”,後引申為表達、抒發;而“呼”在《廣韻》中解作“喚也”,強調出聲召喚。二字組合使用時,“鳴呼”可表“發出聲音呼喚”,常見于古代文獻中表達情感或警示,如《詩經》中“鳴呼求友”即體現此意。
二、特殊語境引申
三、現代漢語應用 現代語境下,該詞多保留感歎詞功能,常見于書面語表達感慨,如“鳴呼!此事竟至于此”。在方言中仍存在拟聲用法,例如閩南語保留“鳴呼”模拟風聲的表述。
四、詞性演變考據 《漢語大詞典》指出,唐宋時期“鳴呼”已衍生出動詞性短語用法,如陸遊詩句“鳴呼不能休”,此處強調持續發聲的狀态,體現語義拓展過程。
關于“鳴呼”的詞義解釋,綜合古籍與現代用法,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基本釋義
指高聲呼喊或相互呼應,常用于制造聲勢或傳遞信息。如《史記·陳涉世家》記載陳勝吳廣起義時“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此處“鳴呼”既有呼喊動作,也暗含制造輿論的呼應意圖。
情感表達延伸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表達強烈情緒(如喜悅、驚歎)。例如在歡呼勝利時使用,但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古籍中未見明确記載。
需注意:該詞在古籍中出現頻率較低,使用時需區分其與常見感歎詞“嗚呼”的差異(後者多表歎息)。若涉及文學創作或學術研究,建議核查《史記》《聊齋志異》等原始文獻中的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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