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民的衣服。 明 宋濂 《遯耕軒記》:“官居與氓廛孰安,章綬與民服孰華?”《資治通鑒·唐文宗太和八年》:“時 仲言 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號 王山人 。”
“民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民服”指平民的日常服飾,與官員或特定階層的服裝形成對比。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如明代宋濂的《遯耕軒記》中提到“章綬與民服孰華”,意為“官服與平民服飾哪個更華美”。
部分詞典(如)提到“民服”可引申為“人民對政府或法律的服從”,但這種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例證,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延伸解讀,需結合上下文謹慎使用。
現代漢語中,“民服”一詞較為罕見,但在某些場合(如文學作品或曆史讨論)中仍用于描述平民階層的服飾特征。例如,的造句“為民服務”雖含“民服”二字,但實為短語拆分,與詞義無關。
“民服”的核心含義為“平民服飾”,屬于曆史詞彙,使用時需注意語境。引申的“服從”義缺乏古籍支撐,建議以傳統釋義為主。
《民服》是一個漢語詞語,形容被百姓所擁護和接受的服侍、服務。它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即“民”和“服”。
《民服》的第一個字“民”是由部首“白”和“亻”組成,總共有八畫;第二個字“服”則由部首“月”和“侍”組成,總共有八畫。
《民服》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社會。在古代,統治者通過服侍或服務百姓來赢得民衆的支持和信任,因此“民服”這個詞逐漸形成。在繁體字中,“民服”仍然是“民服”,沒有特定的變化。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漢字《民服》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基本形态相似。例如,在秦朝的時候,根據《徐氏字典》,《民服》字的寫法為“亻與月合寫,上加巾,右加逢,中加月”。
1. 領導要時刻牢記,隻有真心實意為百姓服務,才能得到民服。
2. 這位市長的民服是有口皆碑的,大家都贊揚他一心為民的精神。
1. 服侍:形容一種侍奉和伺候的态度和行為。
2. 民衆:指普通百姓,強調他們的群體。
3. 服從:表示順從和聽從他人的命令或者規則。
1. 被服:指被服侍或者被接納。
2. 信任:表示對他人或組織有信心和依賴。
1. 不服:指不接受或不滿意服侍或服務。
2. 敵對:表示與對方立場或目标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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