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名分與法律。《尹文子·大道下》:“政者,名法是也,以名法治國,萬物所不能亂。”
(2).名家與法家。《史記·太史公自序》:“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漢書·藝文志》:“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論說》:“ 魏 之初霸,術兼名法。” 嚴複 《論中國教化之退》:“ 秦 併天下……黜儒術而任名法。”
(3).很有效的方法。 唐 張懷瓘 《書斷·能品》:“﹝ 庾肩吾 ﹞草隸兼善,累紀專精,遍探名法,可謂瞻聞之士也。”
“名法”一詞在漢語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釋義:
名分與法律
指社會規範中的等級制度(名分)與法律制度。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政治哲學,強調以明确的規則治理國家。如《尹文子·大道下》提到“以名法治國,萬物所不能亂”。該概念體現了儒家與法家思想的結合。
學派代稱:名家與法家
作為戰國時期思想流派的合稱,“名法”指注重邏輯辯論的名家(如公孫龍)與強調法律制度的法家(如韓非)。《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撮名法之要”即指整合兩派思想精華。
有效的方法(引申義)
唐代後衍生出“有效方法”之義,如張懷瓘《書斷》評價書法家庾肩吾“遍探名法”,意為掌握了高效技巧。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進一步分析語境。如需完整引用來源,可查閱《尹文子》《史記》等原著。
《名法》是一個中文詞語,其意思是“命名的方法”或“分類法”,常用來指代給事物命名的規則或者将事物按照某種标準分門别類的方法。
《名法》這個詞的部首是“口”和“法”,其中“口”是指事物的外形,而“法”是指對事物進行分類的準則。根據部首劃分,它的拆分筆畫順序為“口”(一畫)和“法”(八畫)。
《名法》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出自《論語·子罕第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其中的“名”指的就是名字或者稱呼的準确性。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指代命名的規則或者分類法。
《名法》的繁體字為「名法」。
古時候,《名法》這個詞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它常用古代的寫法「名訥」來表示。
1. 學習《名法》有助于正确地為事物命名。
2. 這種動物的分類遵循了特定的《名法》。
1. 姓名法
2. 命名法
3. 分類法
4. 詞語法
1. 命名方式
2. 分類準則
3. 術語規範
1. 無名法
2. 混亂命名
3. 不分類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