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抛棄;輕視。《朱子語類》卷二七:“此與 阮籍 居喪飲酒食肉,及至慟哭嘔血意思一般,篾棄禮法,專事情愛故也。” 明 田藝蘅 《留青日劄·天火》:“《國語》曰:火焚其彜器,子孫為疑,由王者蔑棄五則也。”今本《國語·周語下》作“蔑棄”。
“篾棄”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若需深入考據,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以核實古籍用例。
篾棄在漢語中是一個形容詞,用來形容人對某個事物或某個人的态度消極、冷漠、不待見的樣子。
篾(mó)字的部首是竹(⺮),總共有11個筆畫。
棄(qì)字的部首是弓(弓),總共有4個筆畫。
篾棄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篾指的是竹子的細片,借指對事物的瑣碎、不重要的部分;棄表示抛棄、不重視。合在一起形成了篾棄這個詞,用來形容人對某事物或某人的态度冷漠或不待見。
篾棄的繁體字為 篾棄。
在古代,篾棄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如篾可以寫作竹彔(zhú lù),棄可以寫作棄(qì),形狀與現代稍有差異。
1. 他對這個項目篾棄的态度讓人很失望。
2. 她對我的努力毫不在乎,簡直就是篾棄我。
1. 篾片:指竹子或其他植物的細片。
2. 棄之可惜:形容對某物或某人不重視,但實際上卻有被珍視的價值。
3. 丢棄:指抛棄、扔掉。
漠視、冷落、不屑、抛棄
重視、珍愛、關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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