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鄙賤的門族。多用為自謙之辭。《晉書·周谟傳》:“加以鄙族結婚帝室,義深任重,庶竭股肱,以報所受。”
“鄙族”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作為成語的貶義用法
二、作為自謙語的謙辭用法
補充說明
需注意兩種用法的區别:成語側重批判他人品行,而自謙用法僅用于描述自身家族。部分古籍中可能存在詞義過渡階段的特殊用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鄙族這個詞是由兩個字組成,鄙和族。它是指一種憎惡、瞧不起其他族群的心态或行為。鄙族可以表現為對其他族群的不尊重、歧視、排斥等行為。
鄙字的部首是鬼,它的拆分部首是卩(封印)和鬼。鄙字的總筆畫數為10。
族字的部首是百,它的拆分部首是卩(封印)和小。族字的總筆畫數為11。
鄙字在古代的時候常用于形容人的地位賤下、低微,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演變為形容瞧不起、蔑視他人的意思。
繁體字中,鄙字的寫法為鄙。
在古時候,鄙字的寫法有所變化。在金文和篆文中,鄙字的形狀是由“卩”和“鬼”組合而成,形狀相對簡單。而到了隸書時期,鄙字的形狀逐漸演變為現代的樣子,形狀更加規整。
1.他總是對别人抱有鄙視的态度,從不與人為善。
2.鄙族行為不僅違背了社會公德,也損害了人與人之間的友好關系。
1.鄙視:表示對他人輕視、不屑的感情或行為。
2.鄙棄:表示對他人看不起、冷落的态度或行為。
3.鄙夷:表示對他人蔑視、排斥的情感或行動。
歧視、蔑視、輕視
尊重、器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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