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衙署、廟宇等出入口的建築物。設牆和門,上有屋頂,前後兩面有柱無牆,類似廊屋。《新唐書·五行志一》:“ 光啟 初, 揚州 府署門屋自壞,故 隋 之行臺門也,制度甚宏麗雲。” 清 葉廷琯 《吹網錄·三河縣遼碑》:“東廊戶兩間,戶牖六事,門屋一坐。”
門屋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房屋入口處的獨立建築結構”,既包含功能性空間,也承載文化象征意義。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門”指建築物的出入口,“屋”為單棟房舍,二者組合後特指古代宅院中與主體建築分離的門廊或門廳結構。
從建築學角度分析,門屋在古代禮制建築中具有等級标識功能。《中國古代建築史》指出,周代禮制規定“大夫三間門屋,士一間”,門屋的規模直接反映主人社會地位,其形制包含屋頂、立柱、門扉等構件,兼具通行、候客、儀仗等功能。明清時期北京四合院的“垂花門”即為典型門屋遺存,其雕花門簪、彩繪梁枋既滿足遮雨避風需求,又形成内外空間過渡區隔。
在語義演變層面,現代漢語中“門屋”多用于方言或古建築專業領域。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考證,該詞在唐宋文獻中高頻出現,至明清逐漸被“門房”“門廊”等新詞替代,現存用例多見于地方志與古建修複文獻。當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適配性,如描述皖南民居時可寫作:“宏村月沼畔的汪氏宗祠,門屋五開間仍保留明代營造法式”。
“門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及語境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門屋(拼音:mén wū)指衙署、廟宇等建築群出入口的專用建築物。其結構特點為:
門屋不僅是建築實體,還承載以下象征意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案例或曆史細節,可參考《新唐書》《吹網錄》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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