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姓的訴訟案件。 唐 韋應物 《新理西齋》詩:“方将甿訟理,久翳西齋居。”
“甿訟”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méng sòng,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甿訟”指百姓的訴訟案件,常用于古代文獻中,強調民間糾紛或法律事務的審理。其中,“甿”本義為“農民”或“庶民”,泛指普通民衆;“訟”則指訴訟、争議。
該詞出自唐代詩人韋應物的《新理西齋》詩句:“方将甿訟理,久翳西齋居。” 此處描述了詩人即将處理民衆訴訟案件,并借此表達對政務的關切。
“甿訟”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中,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其具體語境。
“甿訟”是古代對民事糾紛的書面表達,體現了法律與民衆生活的關聯。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詩句中的背景,可參考唐代韋應物的作品及相關古籍注釋。
《甿訟》(méng sòng)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因為糾紛或争執而進行的訴訟活動。
該詞的拆分部首為“田”字旁,筆畫數為12畫。
《甿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它是由“甿”和“訟”兩個字組合而成。
《甿訟》在繁體中的寫法為「甿訟」。
在古代漢字中,甿的寫法類似于田字,訟的寫法類似于讠字,表示了糾紛的根源和訴訟的過程。
1. 兩個鄰居因為土地問題進行了甿訟。
2. 他們終于決定通過甿訟解決争議。
甿訟的相關詞語包括:
1. 甿事(méng shì):指因糾紛而引發的案件。
2. 甿争(méng zhēng):指因争執而進行的糾紛。
3. 甿解(méng jiě):指通過法律程式解決糾紛。
與甿訟意義相近的詞語有:
1. 訴訟(sù sòng):表示因糾紛而進行的法律訴訟活動。
2. 訴訟案(sù sòng àn):指涉及糾紛的法律案件。
3. 訴訟程式(sù sòng chéng xù):指法院處理糾紛的一系列程式。
與甿訟意義相反的詞語有:
和解(hé jiě):表示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共識,放棄法律訴訟。
調解(tiáo jiě):指通過第三方的協調和調解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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