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罵詈”。罵,斥罵。多用作書面語。《史記·魏豹彭越列傳》:“今 漢王 慢而侮人,駡詈諸侯羣臣如駡奴耳。”《百喻經·婦女欲更求子喻》:“時此婦女便隨彼語,欲殺其子。傍有智人,嗤笑罵詈。” 清 采蘅子 《蟲鳴漫錄》卷二:“子疾漸劇……努目向人,勢甚洶湧,他人近前尚可,獨與父若宼仇,指名駡詈。” 魯迅 《三閑集·在鐘樓上》:“也沒有特别的罵詈之辭,要專一傾注在素馨和香蕉上。”
“駡詈”為“罵詈”的繁體寫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複合動詞,表示以激烈言辭責備、侮辱他人。根據權威辭書與文獻考證,其釋義及語源如下:
1. 基本釋義
“罵詈”由同義字“罵”與“詈”并列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用惡言侮辱人”,強調言語攻擊的惡意性。《說文解字》釋“詈”為“罵也”,段玉裁注補充“詈亦訓責”,說明二字在古漢語中均有斥責、辱罵的核心含義。
2. 語源與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載“罵詈不絕口”,描述激烈争吵場景。唐代《敦煌變文集》中“罵詈嗔恚”連用,反映其口語化使用。明清小說如《水浒傳》頻繁出現“罵詈”描寫市井沖突,體現詞彙的生活化特征。
3. 現代使用範疇
在現代漢語中,“罵詈”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法律文本中“公然罵詈”可構成侮辱罪要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文學創作中則用于刻畫人物沖突或增強曆史感,如莫言《檀香刑》中借該詞渲染清末民間語言風貌。
4. 近義辨析
相較于“謾罵”“叱罵”等詞,“罵詈”更突出言辭的尖銳性與攻擊意圖,近似成語“惡言相向”。但在現代口語中已被“辱罵”“咒罵”等替代,使用頻率顯著降低。
“駡詈”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駡”和“詈”兩個同義字組成,屬于古漢語中的疊詞用法,具體解析如下:
1. 字形與讀音
2. 詞義解析 二字連用構成同義複詞,表示強烈的言語攻擊或辱罵,常見于文言文或古代文獻,如《漢書·賈誼傳》中“詈駡而痑之”即用此詞。其程度比單字“罵”更重,常帶有公開性、持續性的謾罵特征。
3.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法律文書(如《唐律疏議》中“詈駡尊長”屬犯罪行為)、曆史典籍或仿古文體,現代漢語中已被“辱罵”“謾罵”等詞替代。例如:“鄰裡糾紛中駡詈之聲不絕”即描述激烈争吵場景。
4. 文化延伸 該詞反映了古代對語言暴力的規範意識,如明清律法規定詈罵親屬可判杖刑,體現了傳統社會對言語倫理的重視。
建議在閱讀古籍時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語境中的情感強度,現代使用建議優先選用“辱罵”“斥罵”等更通用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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