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弄權勢。《韓非子·說難》:“故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閒己矣,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 陳奇猷 集釋:“人君近習小臣,有權有勢,故與之談論近習小臣,則以為欲因近習小臣以賣弄權勢。”
根據多個來源的綜合分析,“賣重”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賣弄權勢(主流釋義)
出自《韓非子·說難》,原文為:“與之論細人(指君王近臣)則以為賣重。” 陳奇猷在《韓非子集釋》中注解:因談論君王寵信的近臣,被誤解為通過這類人炫耀自己的權勢。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權臣或近侍濫用職權的行為,例如《韓非子·和氏》中提到:“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
變賣貴重物品(少數文獻釋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該詞可字面解釋為“賣掉貴重的東西換取金錢”,但此釋義未見于古籍用例,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延伸解讀。
建議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因其有明确文獻依據且符合成語典故的典型用法。若需更深入探讨,可參考《韓非子》原文及曆代注疏。
賣重是一個漢語詞語,常用于貿易、商務等領域,意思是出售重量較大的物品或以重量為基準進行交易。
賣重的拆分部首是卩(右)和重(重量)。
賣重的總筆畫數為7畫。
賣重一詞的來源較為簡單,由“賣”和“重”兩個漢字組成。賣代表出售,重表示重量。
在繁體字中,賣重的寫法仍然是“賣重”,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書寫方式中,賣重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基本上仍然采用“賣”和“重”的組合,形狀也較為相似。
1. 這家店專門賣重農産品。
2. 商人們經常到貨場上賣重。
賣貨、賣家、賣場、賣出、賣力
售重、重賣
買輕、賣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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