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撲賣。 宋 元 時一種賭6*博形式,多以擲錢為之,視銅錢正反面的多少定輸赢。小商販常以之招徕生意。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大禮預教車象》:“禦街遊人嬉集,觀者如織,賣撲土木粉捏小象兒并紙畫,看人攜歸,以為獻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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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撲”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存在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來源進行辨析:
1. 宋元時期的賭博/銷售形式(主流解釋) 根據多個曆史文獻記載(),該詞指宋元時期流行的一種帶有賭博性質的商業活動:
2. 現代成語的争議解釋(需謹慎參考) 查字典網站()提出其作為成語表示「出賣朋友、背叛親人」,但該釋義存在兩點疑問:
詞源補充:該詞是「撲賣」的異寫形式,「撲」在宋元時期特指此類帶有博弈性質的買賣方式,屬于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商業術語。
賣撲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将某種産品以低價出售、大量販賣的行為。通常用來形容商家或個人以低價批量銷售某種商品,目的是為了迅速出清存貨或賺取較大的利潤。
賣撲由部首賣和撲組成。
賣的部首是卄,表示有關販賣的意思。
撲的部首是手,表示用手指頭按壓或拍打的動作。
賣的筆畫數為7畫(蓋4畫、十3畫)。
撲的筆畫數為5畫(扌3畫、蔔2畫)。
賣撲的來源比較難以确定,它可能是一種民間俚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許多俚語和口頭禅,其中的一些詞語逐漸成為漢字詞彙的一部分。賣撲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在繁體字中,賣撲的寫法和簡體字一樣。
在古代中國,漢字的形态和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盡管賣撲這個詞在古代可能沒有具體的形式,但其中的部首賣和撲的寫法在古代會有一些變化。
賣的古代寫法為賣,其中的部首為貝,表示與財富、商業有關。
撲的古代寫法為撲,其中的部首為手,表示用手的動作。
1. 他一下子賣掉了一整車撲克牌。
2. 這家店老闆喜歡賣撲,總是打折促銷。
3. 将這些産品以低價賣撲,可以迅速吸引更多顧客。
組詞:
賣家、賣主、賣方、賣出、販賣、售賣、買賣、進貨、出售等。
近義詞:
甩賣、甩攤、廉價出售、拍賣等。
反義詞:
囤貨、保留、保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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