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時新年的一種民俗。謂将口吃轉移給人。參見“ 賣懞懂 ”。
“賣口吃”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該詞指通過谄媚、奉承他人來謀取私利的行為,帶有貶義。這種行為常因違背道德原則而被視為虛僞。例如,刻意讨好上司以獲取晉升機會,即可形容為“賣口吃”。
部分資料提到,“賣口吃”是宋代新年期間的一種民俗活動,寓意通過特定儀式将口吃“轉移”給他人,以祈求來年言語順暢。此解釋多見于古籍或民俗研究,常與“賣蒙懂”等習俗并列。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學術或曆史研究,可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等古籍。
“賣口吃”這個詞源自方言,是指在街頭巷尾售賣各種美食的小販。他們通常會擺出招牌或攤位,将食物供應給顧客。這些美食可以包括糕點、小吃、夜市小吃等。
“賣口吃”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口”和“食”,部首“口”表示該字與食物相關,部首“食”表示食品或吃的行為。該詞的總筆畫為11畫。
“賣口吃”是廣東話中的常用詞彙,直接翻譯過來的意思為“賣嘴巴的食物”,即售賣美食的意思。在繁體字中,這個詞的寫法為“賣口食”。
古時候,“賣口吃”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些許不同。然而,由于沒有具體的古代文獻提及這個詞,所以無法确切知道古時候的寫法是怎樣的。
1. 街頭的賣口吃攤位吸引了許多食客。
2. 每當我經過賣口吃的地方,就會垂涎不已。
1. 賣 - 這個字單獨使用時表示銷售或出售的意思。
2. 口吃 - 在這個詞中,“口”表示嘴巴,而“吃”表示進食的行為。
3. 吃貨 - 這個詞用于形容非常喜愛吃的人,通常指那些對各種美食都感興趣的人。
近義詞:小吃攤、美食攤、路邊攤
反義詞:飯店、餐廳、大型美食廣場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