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官名。“雜買務”的簡稱。負責采購物品。 宋 吳自牧 《夢粱錄·諸寺》:“總局二十有四:如諸軍、諸司、糧、審四院,左藏二庫,買務,賣場及編、奎兩司,和劑、惠民四局,祇侯、鈔引院,皆屬掌矣。”按,《宋史·職官志五》:“雜買務,掌和市百物,凡宮禁、官府所需,以時供納。”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考察,“買務”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在權威詞典中未見獨立收錄。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詞素拆分與曆史語用分析:
“買”
本義為交易行為,《說文解字》釋:“買,市也。從網貝。” 指以貨币換取物品,引申為獲取、招緻(如“買禍”)。
來源:《漢語大字典》(第二版)第3821頁
“務”
核心義為緻力從事,《玉篇》注:“務,專力也。” 後衍生出事務、職業等含義(如“政務”“商務”)。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第987頁
“買務”可能為古代特定語境下的複合詞:
《宋史·食貨志》載:“置雜買務于京師,掌和市百物。”
權威辭書未收錄該詞條,因其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彙規範:
“買務”屬于曆史文獻中的非固定短語,現代漢語中無獨立語義。研究需回歸具體古籍語境,如宋代經濟制度中的“雜買務”指官營采買機構,此用法隨時代消亡。建議查閱《中國曆史大辭典·經濟卷》或《宋會要輯稿》獲取原始例證。
注:因該詞屬生僻古語,現代詞典無直接釋義。上述分析基于漢語詞源學及曆史文獻,學術引用建議優先采用紙質權威辭書與古籍點校本。
“買務”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解釋,主要存在兩種理解:
“買務”是宋代官署“雜買務”的簡稱,屬于宮廷采購機構: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購買或辦事需謹慎”(發音mǎi wù):
學術或曆史語境中,應優先采用“官職名稱”的解釋;若涉及成語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謹慎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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