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賣方,賣主。 樊增祥 《批複盛合禀詞》:“以後抽收行用炭斤,隻準向賣家抽取,不得取之買家。”
“賣家”是一個廣泛使用的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及在不同領域的應用可綜合如下:
“賣家”指交易中出售商品或服務的一方,即賣方或賣主。其英文對應詞為“seller”,強調以出售物品為職業或交易行為的身份。
普通商品交易
在電商平台或實體交易中,賣家可以是個人或企業,例如淘寶店主、二手物品出售者等。此時賣家的核心特征是擁有商品所有權并主動進行銷售行為。
金融交易領域
在基金、證券等金融交易中,賣家可能是基金公司(發行新份額時)或持有份額的投資者(二級市場轉讓)。這類賣家需遵守嚴格的金融監管規則。
根據金融交易場景的延伸(參考基金交易案例):
責任
權利
典型示例如:“這個賣家很講信譽,服務熱情周到,所以生意特别好”(),體現了賣家信譽對交易的影響。
在成語用法中,“賣家”可特指以經商為生者(),但現代語境更側重交易中的賣方角色。
賣家是一個動詞,指的是出售商品或服務的人或單位。它通常用于商務環境中,特别是線上購物平台上。
賣家的拆分部首是⺹(示字邊),總共有9個筆畫。
賣家一詞最早出現在先秦時期,最早由用以形容商販等貿易行為的動詞演變而來。
賣家的繁體字為賣家。
在古代,賣家的寫法依據不同的曆史時期和書法風格可能有所變化,如篆書、隸書等。然而,基本的意義并未改變。
1. 這個賣家提供了高質量的商品和優質的客戶服務。
2. 他是一個知名的賣家,深受顧客的喜愛。
3. 在這個平台上,擁有良好口碑的賣家往往更容易吸引顧客。
買賣、賣出、一賣、賣方、賣點、新賣點
商家、銷售者、販賣者
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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