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的意思、賣官的詳細解釋
賣官的解釋
出賣官位。《韓非子·飾邪》:“羣臣賣官於上,取賞於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羣臣。”《後漢書·靈帝紀》:“初開 西邸 賣官,自 關内侯 、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新五代史·閩世家·王昶》:“又遣醫人 陳究 以空名堂牒賣官。” 清 查慎行 《門神詩戲同實君恺功作》之一:“國門他日曾懸價,駔儈何人敢賣官?”
詞語分解
- 賣的解釋 賣 (賣) à 拿東西換錢,與“買”相對:賣菜。賣身。買賣。賣方。賣狗皮膏藥(喻說得好聽,實際上是騙人)。 背叛祖國、親友或自己的良心:賣友,賣國求榮。賣身投靠。 盡量使出力氣:賣力。賣命。賣勁兒。
- 官的解釋 官 ā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 * 。 姓。 民 筆畫數:; 部首:
專業解析
賣官
釋義
指掌權者利用職權,以收取錢財或其他利益為條件,将官職或公共職位授予他人的行為。該詞具有強烈貶義,多用于批判權力腐敗現象。
詞源與曆史背景
“賣官”源于中國古代官僚制度中的腐敗現象。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賣官”一詞最早可追溯至漢代,特指朝廷或官員公開售賣官職的行為。例如東漢靈帝時期曾設“西園賣官所”,明碼标價出售官職(《後漢書·孝靈帝紀》)。此類行為被視為嚴重破壞政治公平的制度性腐敗。
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賣官”的詞義擴展至兩類語境:
- 曆史制度層面:指封建王朝以官職換取金錢的官方行為,屬制度性腐敗(參考《辭海》第七版)。
- 當代引申義:泛指公職人員通過權錢交易違規任命職務的行為,屬法律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語用特征
該詞在當代使用中具有以下特征:
- 批判性語義:始終含貶義,常見于反腐敗議題的政論、時評及法律文書。
- 搭配固定化:常與“鬻爵”連用為“賣官鬻爵”,形成四字格成語,強調系統性腐敗(《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權威文獻參考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指出“賣官”屬古代吏治腐敗的典型現象。
- 《中國反腐敗史稿》(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詳述曆代賣官案例及社會影響。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載文《古代賣官鬻爵的警示》,剖析其與現代權錢交易的共性。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上述文獻可通過國家圖書館數據庫或權威出版社官網檢索;現行法律條文見全國人大官網(www.npc.gov.cn)。
網絡擴展解釋
“賣官”是一個曆史悠久的政治腐敗現象,指通過金錢或其他利益交換手段非法出售官職的行為。以下是該詞的綜合解釋:
一、基本定義
“賣官”即出賣官職,指當權者利用職權将官位作為商品進行交易,通常以收取金錢為條件授予他人官職。這種行為違背官員選拔的公正原則,屬于典型的權力尋租。
二、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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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與發展
- 戰國時期已見記載,《韓非子·飾邪》提到“羣臣賣官於上”,說明當時官僚體系存在權錢交易。
- 漢代達到制度化高峰:漢武帝因財政困難推行“武功爵”賣官(十七萬錢起),東漢靈帝更設立“西邸賣官所”,将官職明碼标價(如三公職位售價一千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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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時期
- 秦漢:從臨時赈災的“鬻爵”演變為系統性賣官,虛爵逐漸被實權官職取代。
- 唐代:安史之亂後,中央財政崩潰,地方縣令等基層官職被公開售賣。
- 明末:南明政權為斂財大規模售賣官職,加劇政治腐敗。
三、特征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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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方式
- 直接售賣:如漢靈帝按官職等級定價。
- 間接交易:通過“捐納”名義變相出售(如清代“捐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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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危害
- 政治腐敗:官員素質下降,形成“貪官-買官-再貪”惡性循環。
- 階層固化:阻斷寒門晉升通道,《後漢書》記載“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雞”。
- 經濟掠奪:買官者通過橫征暴斂收回成本,加重民衆負擔。
四、相關概念辨析
- 鬻爵:僅出售榮譽爵位(如秦漢“關内侯”),無實權。
- 賣官:涉及行政職位的實權交易,破壞更直接。
五、文化延伸
該現象催生了“賣官鬻爵”“捐官納爵”等成語,成為批判吏治腐敗的典型符號。唐代詩人白居易《賣炭翁》中“半匹紅紗一丈绫,系向牛頭充炭直”即暗諷此類權錢交易。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制度分析,可參考《漢書·食貨志》《舊唐書·職官志》等文獻,或查閱、9、10的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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