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以小恩小惠收買他人。《三國志·吳志·張溫傳》:“ 靖 兵衆之勢,幹任之用,皆勝於 賈原 、 蔣康 , 溫 尚不容私以安於 靖 ,豈敢賣恩以協 原 康 邪?”《新唐書·藩鎮傳·劉濟》:“今天子誅 承宗 ,而 燕 無一卒濟 易水 者,正使 潞 人賣恩於 趙 ,販忠於上。”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 章郇公 在中書。 歐陽文忠公 初自 夷陵 縣令貶所回,復館職,通判 滑州 。以書與公求一郡,公答之,無可意。 文忠 不悅。俄而擢知諫院,一年中歷三司,直 龍圖 ,為學士、 河朔 都轉運。 文忠 始服公非賣恩者。”
“賣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通過故意施以小恩小惠來收買人心或謀取利益,帶有明顯的功利性。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指以微小的恩惠或好處為手段,刻意拉攏、收買他人,使對方感激并為自己所用。這種行為通常帶有策略性和目的性,而非出于真誠。
語境延伸
在《三國志·吳書·張溫傳》中,張溫以“豈敢賣恩”自辯,表明此行為在政治中常被質疑為權謀手段。另據《新唐書》記載,“賣恩”亦用于描述藩鎮勢力通過施恩換取忠誠的現象。
曆史典故
使用場景
多用于政治、人際交往等語境,暗含對“僞善”或“利益交換”的批判。例如在職場中,若上司以微小好處籠絡下屬卻無實質關懷,可被形容為“賣恩”。
如需進一步查閱典籍原文或不同用例,可參考《三國志》《新唐書》等文獻,或查看上述标注的網頁來源。
賣恩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來形容将恩情變為財利或個人利益的行為。具體而言,賣恩指的是出賣他人對自己的恩情,以獲取物質上的收益或利益。
賣(mài):由“白”(bái)部和“買”(mǎi)聲部構成,總計6畫。
恩(ēn):由“心”(xīn)部和“因”(yīn)聲部構成,總計10畫。
賣恩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和曆史故事中,例如《尚書·商書》:“賣恩貿利,人不識羞”,意指販賣恩德以謀取私利,人們對此感到羞恥。這一詞彙及其含義,反映了古代社會中珍視恩情、看重個人信義的價值觀念。
賣恩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賣恩”。
古時候,賣恩的漢字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賣可以寫作“売”、恩可以寫作“兒因”。
他能為了一點小利益而賣恩出賣朋友,真是令人震驚。
賣力、賣價、賣關子、恩德、恩情、恩寵。
出賣、背信棄義、忘恩負義。
感恩、回報、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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