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弄,炫耀。 郭紹虞 《中國文學批評史》四九:“他于古詩中隻取天成、自得、超然諸種風格,而此種風格,卻正是賣逞不得才華,搬弄不得學問的。”
“賣逞”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mài chěng,屬于貶義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核心含義
指通過虛假的言行或刻意表現來取悅他人,以達到謀取私利的目的。常見于形容人為了利益或地位而賣弄才華、炫耀能力,但往往缺乏真誠。
詞義分解
使用場景
多用于批評他人通過浮誇手段博取關注或利益的行為。例如:
郭紹虞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中提到:“古詩中天成、自得的風格,正是賣逞不得才華的體現。”
近反義詞
“賣逞”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如文風、行為)。使用時需注意其貶義色彩,避免誤用為中性描述。
賣逞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展示自己的聰明才智或技藝,以博取他人的欣賞或稱贊。
賣逞的部首是言字旁,筆畫數為10。
賣逞一詞源于古代民間藝術形式,比如戲曲演員在表演時會展示自己的技藝,以吸引觀衆的注意。因此,賣逞逐漸演變為了一個新的詞語,用來形容任何人展示才藝或才華的行為。
賣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賣逞」。
在古代,賣逞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寫法可以在古代文獻中找到。
1. 他在晚會上賣逞自己的歌唱才華。
2. 她喜歡賣逞自己的繪畫技巧。
3. 别總是賣逞,低調一些也是一種美德。
賣弄、炫耀、展示、炫技
炫耀、賣弄、炫技
謙虛、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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