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弄才能。《平山冷燕》第四回:“ 山黛 接到手,見是一首詩,越要賣才,便提起筆來,草也不起,竟如風雨驟至,龍蛇飛舞。”
“賣才”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mài cái,其核心含義是“賣弄才能”。以下為詳細解釋: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賣才》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出賣自己的才能,把自己的才藝或技能賣給他人或利用自己的才能謀取私利。這裡的“賣”是指交換或出售的意思,而“才”則表示人的才能或能力。
《賣才》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手”,部首“口”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手”表示與手有關的事物。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賣才》這個成語最早見于《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賣術者亦宜以之人。” 古代的漢字“賣”在繁體字中寫作“賣”,仍保留了原漢字的形态和意義。
在古時候,漢字“賣”的寫法與現代有一些區别。古代的“賣”字形象地表示了用手拿着直立的東西出售的形狀。古時候“賣”字的寫法是先寫出偏旁部首“丿”,再在上方畫出一個“口”字。之後“口”字如寫作橫寫形的“。”,在下方添加一個撇。這種寫法在後來逐漸演變為了現代的樣子。
1. 他總是賣才,利用自己的技能從别人那裡獲取利益。
2. 他不願意賣才,而是選擇與大家共同分享自己的技能和知識。
組詞:賣力、賣弄、賣命。
近義詞:出賣才能、販賣技巧。
反義詞:展示才能、發揮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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