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本的意思、律本的詳細解釋
律本的解釋
律呂之本,指黃鐘。古以黃鐘為十二律之本,其餘十一律皆據之以生。《漢書·律曆志上》:“﹝ 黃帝 ﹞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 顔師古 注:“可以生之,謂上下相生也,故謂之律本。”《宋史·樂志六》:“黃鐘者,陽聲之始,陽氣之動也,故其數九……及斷竹為管,吹之而聲和,候之而氣應,而後數始形焉。均其長,得九寸;審其圍,得九分;積其實,得八百一十分。長九寸,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度量權衡於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損益焉。”參閱《呂氏春秋·古樂》。
詞語分解
- 律的解釋 律 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标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
- 本的解釋 本 ě 草木的根:本草(泛指中藥)。無本之木。 事物的根源,與“末”相對:本末(頭尾;始終)。根本(根源;徹底;本質上)。 草的莖,樹的幹:草本植物。 中心的,主要的:本部。本體。 原來:本來。本領。
專業解析
“律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法律的根本、根基或依據。它強調法律賴以存在、運行和發揮效力的基礎性原則或本源。以下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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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律”:指法律、法令、規則、規範。
- “本”:指根本、基礎、本源、依據。
- “律本”:組合起來,意指法律的根本、法律的根基、法律的依據。它指代的是法律體系賴以建立、運行和獲得權威性的基礎性原則、精神或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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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内涵:
- 立法原則的體現: “律本”可以指立法活動所遵循的根本指導思想、價值取向(如公平、正義、秩序)或社會公認的基本道德倫理規範。這些是制定具體法律條文的出發點。
- 法律效力的源泉: 法律之所以具有約束力,其權威性并非僅來自強制力,更深層地來源于其是否符合社會公認的“律本”,即是否符合基本的道義、公理或社會契約精神。
- 解釋與適用的基準: 在司法實踐中,當法律條文存在模糊或沖突時,“律本”(法律的根本精神或原則)常被作為解釋法律、填補漏洞或進行價值判斷的重要依據。
- 區别于具體條文: “律本”不同于具體的法律條文或規定,它更抽象、更根本,是具體法律規則背後的精神支柱和理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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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
- 常用于讨論法律哲學、法理學問題,探讨法律的本質、來源和正當性基礎。
- 在立法論證中,強調新法是否符合基本的“律本”。
- 在法律解釋和司法裁判中,作為尋求法律真意、實現個案正義的指引。
- 在評價法律體系時,考察其是否紮根于社會公認的“律本”。
權威來源參考:
- 釋義主要依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律”和“本”的釋義及組合理解。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
- 對“律本”内涵的闡釋,參考了法學理論中關于法律原則、法律精神、法律淵源的相關論述,可參見權威法理學教材,如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律本”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與音樂律呂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律本”指律呂的根本,即黃鐘。在中國古代音律體系中,黃鐘被視為十二律的基準音,其餘十一律(如大呂、太簇等)均以黃鐘為參照生成。
二、曆史與出處
- 《漢書·律曆志》記載,黃帝通過模仿鳳凰鳴叫制作十二律管,雄鳴為六律,雌鳴為六呂,以黃鐘為基準(“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
- 《宋史·樂志》進一步說明:黃鐘的管長定為九寸,圍長九分,容積八百一十分,這些數據成為度量衡的标準,其他十一律依此調整。
三、擴展含義
- 法律文獻:在部分文獻中,“律本”也指西晉杜預為《泰始律》所作的注釋,主張“納禮入律”“律令分界”等法律思想。
- 文字構成:“律”字本義為法律或音律(如“十二律”),“本”則指根源,組合後強調事物最基礎的準則。
四、總結
“律本”的核心意義是音律系統的基準黃鐘,同時在不同語境下可延伸至法律文獻或根本準則。如需進一步了解杜預的《律本》法律主張,可參考《晉書》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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