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emy-occupied area] 戰争中被敵軍占領的國土。如抗日戰争中被日軍占領的我國國土。
指被敵軍占領的地方。多指抗 日 戰争期間 日本 侵略軍占領的地區。 茅盾 《時間的記錄·東條的“神符”》:“在 中國 淪陷區,除了 汪 記的傀儡在扮演猴戲, 東條 的‘神符’就更多了。” 洪深 《抗戰十年來中國的戲劇運動與教育》二:“力辟和議開展遊擊,建設淪陷區,打擊僞政權。”
“淪陷區”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指在戰争中被敵軍武力占領并由敵方政權控制的區域。結合多個權威資料,其含義和背景可歸納如下:
“淪陷區”不僅是一個地理概念,更承載了被侵略、壓迫的曆史記憶。其研究有助于理解抗日戰争時期的社會分化與民族抗争。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政策細節,可參考相關學術文獻(如來源)。
《淪陷區》一詞指的是在戰争或暴亂期間被敵對勢力占領或控制的地方。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一片國土或地區被外敵入侵統治的狀态。
《淪陷區》一詞的拆分部首為「水」和「阜」,它共有10個筆畫。
《淪陷區》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國内抗日戰争期間,用以指代被日本侵略軍占領區域。此後,這個詞逐漸被引申為任何被敵對勢力占領的地區。在繁體字中,「淪陷區」用來代替簡體字的「淪陷區」。
在古時候,「淪陷區」這個詞的寫法與現在相差不大,由兩個部首組成。不同之處在于古代的字形可能更加繁複,每個筆畫的形狀也略有不同。
1. 這座城市是敵軍的淪陷區,市民們生活在危險之中。
2. 經過長時間的抵抗,終于解放了被視為淪陷區的村莊。
1. 淪陷:指國土或地區被外敵入侵統治的狀态。
2. 區域:指劃分出來的一定範圍的地域或地帶。
3. 敵對:指敵方,有敵意或與自己對抗。
1. 占領:指通過武力或其他手段占有并控制某個地方。
2. 控制:指掌握、管理或支配一個地區。
1. 解放:指将被占據的地區從敵人的統治下解放出來。
2. 回收:指将曾經失去的地區重新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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