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慮公正平和。 唐 張九齡 《敕吐蕃贊普書》:“朕心無所負,事欲論平。”
“論平”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ùn píng”,其核心含義是“考慮公正平和”或“進行客觀公正的評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解析
引申意義
可指對事物或人物進行不偏不倚的客觀分析,尤其在學術、政治等領域中要求平衡與中立()。
曆史文獻
唐代張九齡曾用此詞表達外交事務中追求公平的立場:“朕心無所負,事欲論平”。
現代用例
該詞在當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特定語境(如古文、姓名學),作為名字時寓意“心思缜密、處事公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平是一個多義詞,常見的意思有:水平的、平坦的、和諧的、平常的等。
平這個字由部首并(口)和部首平(幹)組成,總共有五筆。
平字最早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期,字形是由水波和泉水合并而成,表示水平和平坦的狀态。
在繁體字中,平字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平字有多種變體寫法。例如,楷書寫法将平字的“月”字部分寫得更加像個彎曲的半月形。
1. 他的成績一直保持在學校的平均水平之上。
2. 我們應該追求内心的平靜與平衡。
平和、平凡、平等、平直、平安、平衡、平靜等。
齊、均、等、一緻、平等等。
不平、陡峭、不和諧、不平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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