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gic] 邏輯學的舊稱
邏輯學的舊稱。 梁啟超 《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第三章第四節:“至 亞裡士多德 ,而論理學蔚為一科矣。”
“論理學”是漢語中的一個學術詞彙,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如下:
“論理學”是邏輯學(Logic)的舊稱,指研究推理、思考的正确性與錯誤性的一般原理與法則的學科。它探讨思維形式的結構和規律,關注如何通過合理的推理過程得出正确結論。
需注意“論理學”與“理學”的區别:
如:“正當他侃侃而論理學之要旨時,傳來了甲申之變的鐵蹄聲。”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權威來源,若需進一步了解邏輯學發展史或宋明理學,可參考相關哲學史文獻。
《論理學》是一個複合詞,由兩個部分組成:「論」和「理學」。
「論」是一個動詞,意思是研究、讨論的意思,在這裡表示對某一特定領域進行系統性的研究和讨論。
「理學」是一個名詞,指的是哲學的一個分支,研究事物的本質、存在的規律和原理。
「論」這個字的部首是「言」,總共有6個筆畫。
「理」這個字的部首是「王」,總共有11個筆畫。
「學」這個字的部首是「子」,總共有8個筆畫。
「論理學」這個詞是日本學者田岡茂信在明治時代翻譯德國哲學學者康德的著作《純粹理性批判》時創造的,用作表達康德哲學的學科名詞。
在繁體字中,「論理學」可以寫作「論理學」。
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
「論」字的古代寫法是「論」,與繁體字類似。
「理」字的古代寫法是「裡」。
「學」字的古代寫法是「學」。
1. 他對于論理學的研究頗有深度。
2. 學院開設了一門論理學的課程。
1. 辯論理學:研究讨論技巧和辯論規則的學科。
2. 倫理學:研究道德原則和行為準則的學科。
3. 理學家:專門從事理學研究的人。
邏輯學、哲學、系統論
感性、直覺、經驗主義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