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張和見解。 劉紹棠 《西苑草》:“他也接到了中宣部的信,鼓勵他大膽發表自己的論見。”
“論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詞源構成:
是否為成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法或不同詞典的歸類差異,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論見》是成語,意思是讨論或評論觀點。可以用來表示對某個問題或事物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論見》的拆分部首為言字旁和示字旁,表示語言和表達的意義。
《論見》的總筆畫為16畫。言字旁的筆畫為7畫,示字旁的筆畫為9畫。
《論見》源自于《史記·酷吏列傳》中的記載。原文是:“吏或離教,則百姓論見黨。”
《論見》的繁體字為「論見」,在繁體字書寫的地區,如台灣、香港等地通常使用。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言字旁和示字旁的形态和現代略有不同。具體變化可參考古代漢字字典。
1. 在這個讨論中,大家各抒己見,紛紛提出自己的論見。
2. 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頗為獨特,讨論時總能提出新穎的論見。
1. 論點:表示對某個問題或事物的觀點。
2. 見解:表示個人對事物的看法或理解。
3. 論述:表示對某個問題或觀點進行詳盡的闡述。
1. 主張:表示堅持或提出的某種看法或觀點。
2. 觀點:表示對事物的看法、态度或評價。
3. 意見:表示對事物或問題所持的主觀看法。
1. 同意:表示對某個觀點或意見表示認同。
2. 接受:表示對某個觀點或意見持贊同态度。
3. 采納:表示接受某個看法或建議并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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