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比較。論,通“ 掄 ”。《管子·小匡》:“令夫工羣萃而州處,相良材,審其四時,辨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計制斷器,尚完利。”《國語·齊語》:“令夫工羣萃而州處,審其四時,辨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協材。” 韋昭 注:“論,擇也。比,比其善惡也。”
“論比”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層面的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論比”由“論”(讨論、比較)和“比”(對比、較量)組成,核心含義是通過比較來評判事物或人之間的差異或優劣。例如在辯論、評估等場景中,常指通過對比得出結論。
作為成語
字義拆分
“論比”既有現代語境下的比較讨論義,也有古代通假字衍生的選擇對比義,需結合具體上下文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古代用法,可參考《管子》《國語》等文獻。
“論比”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比較、評估的意思。它可以用來描述一種思考、讨論或分析事物之間差異、優劣等方面的行為。
“論比”一詞的拆分部首是“言”和“比”。“言”作為部首,表示與說話、文字相關的意思;而“比”則表示比較、相互關系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的解釋,拆分成部首和筆畫之後,可以得到“言”(7畫)和“比”(4畫)兩個部分。
“論比”一詞最早出現在《禮記·般禮》一書中,用來指導人們在道德、智慧等方面進行比較和評估。隨着時間的推移,“論比”逐漸演變為一個常用詞彙。
“論比”的繁體字為「論比」。
根據古代漢字的寫法規則,古時的“論比”可以寫作「論比」或者「論匕」。
1. 他們通過論比,找出了産品的優勢所在。
2. 在論比的過程中,我們能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長處和不足。
比較、比例、對比、較量、評比
對照、相比、比量、比較、較為
同等、一樣、相同、平等、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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