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鸾鳥與鳳凰相應鳴叫,聲音和悅。 三國 魏 嵇康 《琴賦》:“遠而聽之,若鸞鳳和鳴戲雲中。”《鏡花緣》第一回:“此時鸞鳳和鳴,百獸率舞。” 徐遲 《哥德巴赫猜想》八:“還有樂園鳥飛翔,有鸾鳳和鳴,姣妙、娟麗,變态無窮。”
(2).《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 懿氏 蔔妻 敬仲 。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 楊伯峻 注:“此兩語蓋言其夫妻必能和好。”後因以“鸞鳳和鳴”比喻夫妻和美。 宋 無名氏 《張協狀元》戲文第十六出:“似鸞鳳和鳴,相應青雲際。效鶼鶼比翼,鴛鴦雙雙戲。”《鏡花緣》第三五回:“此課‘紅鸞’發現,該有婚姻之喜。可惜遇了‘空亡’,未免虛而不實,将來仍是各栖一枝,不能鸞鳳和鳴。” 葉聖陶 《隔膜·一個朋友》:“他們有幾個人稱贊我那位朋友有福分,今天已經喝他令郎的喜酒了。有幾個滿口地說些‘珠璧交輝’、‘鸾鳳和鳴’的成語。”
鸾鳳和鳴是中國傳統吉祥成語,典出《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記載的"鳳凰于飛,和鳴锵锵"典故。該成語由"鸾鳳"與"和鳴"兩部分構成:鸾指青鸾,乃古代傳說中鳳凰屬的神鳥,《山海經》載其"見則天下安甯";鳳為百鳥之王,象征祥瑞。"和鳴"意為共鳴齊唱,源自《周易·中孚》"鳴鶴在陰,其子和之"的和諧意象。
《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為"鸾鳥與鳳凰相應和鳴",比喻夫妻情感和諧、琴瑟相調。該意象最早見于春秋時期陳國大夫懿氏嫁女的占卜記載,後逐漸演變為婚姻祝頌的專用語,如元代白樸《梧桐雨》中"夜同寝晝同行,恰似鸾鳳和鳴"的描寫。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第三十五回更明确記載"此課'紅鸾發現,該有婚姻之喜',可見鸾鳳和鳴,應當就在今日"的用法。
在傳統文化中,鸾鳳和鳴常與"琴瑟和鳴""麒麟呈祥"等典故并用,多見于婚慶場合的祝辭、楹聯及工藝裝飾。故宮博物院藏清代皇後朝冠仍保留"金累絲鸾鳳"裝飾,印證了該意象的皇家禮制地位。現代漢語使用中,除保留婚姻祝頌的本意外,亦可引申形容藝術創作的和諧之美,或團隊協作的默契境界。
“鸾鳳和鳴”是中國古代常用成語,現詳細解釋如下:
“鸾”和“鳳”均為神話中的祥瑞神鳥,象征高貴與吉祥。“和鳴”指和諧鳴叫,合起來比喻:
出自《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記載的占卜典故:“鳳凰于飛,和鳴锵锵”,具體關聯春秋時期陳國公子陳完流亡齊國受重用的故事,暗喻君臣/夫妻關系的和諧本質。
作為中華婚俗文化的重要符號,承載着“陰陽調和”“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其神鳥意象可追溯至《山海經》記載的鸾鳥傳說。
注:完整典故及用法示例可參考《左傳》原文及、6記載的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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