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診的意思、漏診的詳細解釋
漏診的解釋
醫生沒有把病人的病症診斷出來;哮喘的發病原因很複雜,不少病人容易被誤診、漏診。
詞語分解
- 漏的解釋 漏 ò 物體由孔或縫透過:壺裡的水漏光了。漏風。滲漏。漏洩(a.水、光等流出或透出;b.洩露)。漏電(跑電)。 洩露:走漏消息。漏底(洩露内情)。透漏。 脫逃或無意放過:疏漏。遺漏。挂一漏萬。漏網之魚
- 診的解釋 診 (診) ě 醫生為斷定疾症而察看病人身體内部、外部的情況:門診。診斷。診室。診脈。 察看,驗證:“匠石覺而診其夢”。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漏診"是一個醫學術語,指在醫療過程中,醫生未能發現或識别出患者實際存在的某種疾病、損傷或健康問題的診斷失誤現象。其核心含義在于"遺漏了應有的診斷"。
從漢語詞典角度和醫學實踐層面詳細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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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解析與詞典釋義
- 漏: 本義指液體或物體從孔隙中滴下、透出或遺落,引申為遺漏、疏忽、缺失。
- 診: 指醫生為斷定病症而察看、詢問病人的情況,即診斷。
- 合義: "漏診"即指在診斷過程中發生了遺漏,未能将本應發現的疾病或問題識别出來。這反映了診斷行為的不完全或疏忽。
- 權威詞典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等權威漢語工具書,"漏診"指醫生沒有把病人的病症診斷出來(例如,把肺炎誤診為感冒,未能診斷出肺炎就是漏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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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實踐中的具體表現
- 未能識别: 患者存在某種疾病,但醫生在問診、體格檢查或初步判斷時未能察覺其存在。
- 檢查不足: 必要的輔助檢查(如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未被安排或執行,導緻潛在疾病未被發現。
- 判斷偏差: 醫生将注意力集中在某個明顯的症狀或診斷上,忽略了同時存在的、可能不典型或隱匿的其他疾病。
- 隨訪缺失: 對症狀未完全緩解或出現新變化的患者,未能安排及時複診或進一步檢查,導緻疾病進展被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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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誤診"的區别
- 漏診強調的是"該發現而未發現",即診斷的缺失(False Negative)。
- 誤診則是指"做出了錯誤的診斷",即用A疾病錯誤地解釋了患者的症狀(False Positive)。雖然兩者都是診斷錯誤,但側重點不同。漏診可能導緻疾病延誤治療,誤診則可能導緻錯誤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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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來源參考
- 《診斷學》教材: 國内權威的醫學教材,如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診斷學》(第X版),在讨論臨床診斷思維和常見錯誤時,會明确闡述"漏診"的概念、原因(如病史采集不全、體格檢查疏忽、思維片面等)及其後果。這是理解"漏診"醫學内涵的基礎來源。
- 醫療質量管理規範: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及相關診療規範、臨床路徑中,均将降低漏診率、誤診率作為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的重要目标。這些文件從制度層面定義了"漏診"屬于需要避免的醫療不良事件或缺陷。相關文件可在國家衛健委官網查詢。
- 醫學倫理學文獻: 醫學倫理學著作和指南會讨論漏診涉及的醫生責任、患者知情同意權等問題,強調其作為醫療風險的一部分。例如,《醫學倫理學》教材(如高等教育出版社版本)會涉及相關議題。
"漏診"指在醫療診斷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如信息收集不全、檢查不充分、認知偏差等),醫生未能識别出患者實際存在的某種疾病或健康問題的診斷錯誤。它與"誤診"(做出錯誤診斷)是兩種不同類型的診斷失誤,均可能對患者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其定義和重要性在醫學教材、醫療質量管理規範及倫理學文獻中均有明确闡述。
網絡擴展解釋
漏診是醫療診斷中的常見概念,其核心含義是醫生在診療過程中遺漏對患者某一疾病的診斷。以下是綜合多個法律和醫學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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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漏診指患者同時存在多種疾病或損傷時,醫生未全面診斷,導緻部分疾病未被發現。例如:患者既有慢性支氣管炎又有肺癌,但僅診斷前者;或創傷患者被診斷為軟組織損傷卻遺漏腦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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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誤診的區别
- 漏診:遺漏疾病,但已診斷部分正确(如診斷A病但漏診B病)。
- 誤診:錯誤診斷(如将A病診斷為B病)。
二、漏診的主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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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診主要疾病
患者存在多種疾病,但醫生僅診斷次要疾病(如肺癌患者被診斷為慢性支氣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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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診并發症
未發現原發病的并發症(如糖尿病治療中遺漏眼底出血)或診療措施引發的并發症(如抗生素導緻腎衰竭未及時識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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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診新發疾病
在治療過程中,新出現的與原發病無關的疾病未被診斷(如癌症治療期間發生急性闌尾炎)。
三、法律責任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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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 若漏診未造成損害,或損害由患者自身疾病導緻,則不構成醫療事故。
- 若因醫生過錯(如技術不足、疏忽)導緻漏診并引發損害,醫療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12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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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争議點
- 漏診是否因醫療水平限制或設備不足導緻。
- 醫生是否盡到合理診療義務(如建議轉院檢查)。
四、典型案例與防範
- 案例:醫院因漏診心肌炎導緻患者死亡,最終被判賠償。
- 防範措施:加強醫生培訓、完善檢查流程、重視患者主訴與病史分析。
漏診的本質是診斷不全面,其法律後果需結合具體醫療行為與損害因果關系判斷。患者若懷疑漏診,可通過醫療鑒定或法律途徑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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