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se face;make a fool of oneself;make an exhibition of oneself;bring shame on oneself] 露出丑相;丑事敗露
露丑的事咱不做
丢丑;出丑。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諱盜》:“若以盜誣姦……反令婦人出乖露丑,則未免為司牧之罪人矣。” 範乃仲 《小技術員戰服神仙手》:“我老漢不嫌露丑,再提一個意見。”
“露丑”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指因行為不當或意外失誤導緻出丑、丢臉,例如暴露自身缺點或丑事敗露。其核心含義是“因顯露不體面之事而損害形象”。
多用于口語或非正式場合,強調因自身過失導緻尴尬,如:“露丑的事咱不做”。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語翻譯(如“perdre la face”)或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相關詞典。
《露丑》是一個漢語詞彙,一般用來形容某人或某事情暴露了丑惡或可笑的一面。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露丑》可以拆分為「雨」和「示」兩個部首,共計9筆。
《露丑》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明代戲曲《長生殿》中。在這部戲劇中,主人公秦宜祿雖然是個聰明人,但由于風流韻事被曝光,他的貪婪和自私的一面也隨之暴露。《露丑》一詞從此而來,成為形容某人或某事情的丑惡一面被揭露的意象。
《露丑》的繁體字為「露醜」。
在古代書法中,「露丑」的寫法可能略微不同。例如,有時候「露」字的上部分更加類似于「雨」的形狀,「丑」的上部分更像是「一」而不是「示」。
1. 他在朋友面前失去了自制能力,完全露丑了。
2. 這個政府丑聞曝光後,政府的形象徹底露丑了。
3. 我們切勿在公共場合大聲争吵,以免露出我們家庭内部的丑。
露骨、丑态、丑聞、曝丑、丑陋
暴露、揭曉、顯露、暴光
掩蓋、隱藏、遮掩、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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