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取的意思、逼取的詳細解釋
逼取的解釋
強迫索取。《北史·齊紀中·文宣帝》:“帝每為後私營服翫,小佳, 文襄 即令逼取。” 明 朱國祯 《湧幢小品·王府》:“ 壽 涇 二府,官校恣橫,至毆辱憲臣,逼取財物,地方騷動。”《禅真逸史》第十二回:“ 周乾 、 史文通 大惱,将 杜成治 家僮、幹辦盡數拿出,逼取財物、産業。”
詞語分解
- 逼的解釋 逼 ī 強迫,威脅:逼迫。逼促。逼命。逼使。逼問。逼租。逼債。 切近:逼近。逼真。逼視。逼肖(刼 )(很相似)。 狹窄:逼仄。逼側。逼狹。 筆畫數:; 部首:辶; 筆順編號:
- 取的解釋 取 ǔ 拿:索取。取書。取款。竊取。 選擇:選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樣。 采用:采取。聽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得到,招緻:獲取。取經。取償。取悅。 消去:取消。取締。 與予去存棄舍送 筆畫數
網絡擴展解釋
“逼取”是一個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為通過強迫手段索取某物或達到某種目的。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該詞:
1.基本釋義
- 強迫索取:指以威脅、壓制等非自願方式強行獲取財物、口供等。例如:“刑訊逼供”即指通過暴力手段強迫獲取口供。
2.詞源解析
- 單字拆分:
- “逼”:原意為“接近、迫近”,引申為“強迫”。如“逼債”即以威脅方式索債。
- “取”:表示獲取、取得。
- 組合邏輯:兩字結合後,強調通過壓迫性手段實現“獲取”的目的。
3.應用場景
- 曆史與文學:
- 《北史》記載官員“逼取”財物;
- 《禅真逸史》描述官府人員“逼取”家産。
- 現代用法:
- 法律領域:如刑訊逼供、逼取證詞;
- 日常生活:可指強買強賣、勒索財物等行為。
4.相關拓展
- 近義詞:強索、勒索、威逼;
- 反義詞:自願給予、主動提供。
“逼取”多用于負面語境,強調使用非正當手段達成目的。使用時需結合具體場景,如法律條文、曆史文獻或社會事件中。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古籍。
網絡擴展解釋二
《逼取》的意思
《逼取》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通過強迫、逼迫等手段取得或獲取某物或某種結果。
拆分部首和筆畫
《逼取》的拆分部首是辶(辵)和取,辶(辵)是有關行走的部首,取是右邊的部首。該詞共有11個筆畫。
來源和繁體
《逼取》在現代漢字中的使用較少,它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獻中。它的繁體寫法為「逼取」。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逼取」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古代的漢字可能有不同的變體和寫法形式,可以根據不同的文獻和時代而有所差異。
例句
他用強壓的手段逼取了對方的答案。
面對困難,我們不能強行逼取成功。
組詞
逼迫、逼近、取得、取舍、取代、取決、取向、取悅等。
近義詞
強取、強奪、強攫。
反義詞
自願給予、自願取得。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