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書《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和《雅琴趙氏》七篇的并稱。《文選·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樂分《龍》《趙》,詩析《齊》《韓》。” 李善 注:“《漢書》曰:《雅琴趙氏》七篇,名 定 , 渤海 人, 宣帝 時丞相 魏相 所表。又曰:《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名 德 , 梁 人也。”參閱《漢書·藝文志》。
"龍趙"一詞在漢語詞典中屬于罕見複合詞,需從構詞法與曆史文化角度解析其潛在含義。
一、字義溯源
二、複合詞解析 根據《中國曆史地理大辭典》記載,在特定文獻語境中,"龍趙"可能指:
三、現代應用 當代語言使用中,《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未收錄該詞,但在非物質文化遺産領域可見特殊用例:山西晉中地區傳統社火"龍趙會",特指龍形燈彩與趙姓宗族聯合舉辦的元宵慶典,此民俗已列入省級非遺名錄。
“龍趙”是一個古代文獻中出現的專有名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龍趙”指樂書《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和《雅琴趙氏》七篇的并稱。這兩部著作是漢代記載雅琴演奏技法與理論的重要文獻,屬于古代音樂典籍的範疇。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藝文志》,後《文選·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中也有引用:“樂分《龍》《趙》,詩析《齊》《韓》”,李善注引《漢書》說明其來源。
若需進一步探讨古代音樂文獻,可參考《漢書·藝文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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