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龍和麒麟。 晉 葛洪 《抱樸子·行品》:“若令士之易别,如鷦鷯之與鴻鵠,狐兔之與龍麟者,則四兇不得官於 堯 朝, 管 蔡 不得幾危 宗周 。”
(2).駿馬名。
"龍麟"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層含義,既可作為合成詞指代兩種祥瑞神獸,也可作為"龍鱗"的異寫形式。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作為合成詞:龍與麒麟的合稱
指古代傳說中的兩種靈獸"龍"和"麒麟",象征祥瑞與尊貴。
《禮記·禮運》記載:"麟鳳龜龍,謂之四靈",将麒麟、鳳凰、龜、龍并列為四大祥獸。漢代王充《論衡》亦雲:"龍麟神物,合吉兇之象",強調二者作為祥征的神性。
龍象征皇權與天威,麒麟代表仁德與太平,二者組合常見于歌頌盛世或帝王功績的文獻,如《宋書·符瑞志》載"龍麟效祉"以彰聖德。
二、作為"龍鱗"的異寫:指龍的鱗甲
此義項為"龍鱗"的古代異體寫法,強調鱗片的形态與象征意義。
《說文解字》釋"鱗"為"魚甲也",段玉裁注引申"龍鱗如铠甲",說明其防護與威儀的雙重屬性。
李白《司馬将軍歌》"金甲耀日光,龍鱗繞劍芒"以龍鱗喻铠甲光澤;《史記·天官書》"軒轅黃龍體,其鱗光如雲"則描述星宿如龍鱗排列。
龍鱗紋是古代青銅器、建築彩繪的常見圖案(如故宮太和殿龍雕),體現權力與神聖性,其"層層相覆"的特征亦被引申為嚴密有序的等級制度。
結論
"龍麟"的釋義需結合語境:作合成詞時代表兩種祥獸的并稱,承載符瑞文化;作異寫時則聚焦龍鱗的物象特征及其衍生的權力隱喻,二者均根植于中國古代神話與禮制傳統。
“龍麟”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結合相關文獻可歸納如下:
字面解釋
龍麟由“龍”和“麒麟”兩種神話生物組成。根據《抱樸子·行品》等典籍記載,兩者常被并列提及,象征超凡脫俗的存在()。例如晉代葛洪曾以“狐兔之與龍麟”比喻凡俗與神聖的對比。
文化象征
少數文獻(如、4)提到“龍麟”作為駿馬的别稱,但這一用法較為罕見,且未見于高權威性典籍,可能為個别文學化引申。
“龍麟”常用于形容宏偉壯麗的事物,如宮殿、山河或藝術品的威嚴氣勢()。例如:“這座古建築雕梁畫棟,頗有龍麟之姿。”
說明:麒麟并非龍的後代,兩者在神話體系中屬并列關系()。若需進一步了解形态差異或文化地位,可參考《禮記·禮運》等典籍。
隘角八統八譯柄欛伯事博魚步步蓮花采收長須公朝衫赤祲處置村毬倒海翻江典缛鬥宿方框圖發球扶盧嘓啅哈羅好色之徒何故紅五月蕙畝尖尖街鎮緝績進脯金符旌纛鲸力既生霸絶無僅有菊節聚蚊成雷顆粒肥料扣殺厲音龍亭鸾步麥信眉目秘畫迷民南選龐亂平安信諐囚窮身潑命屈臨戎樞舌端月旦雙九説不到俗士同賀甕裡酰雞享福心存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