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侍客酌酒的妓女。 唐 馮贽 《雲仙雜記·鳳窠群女》:“ 姑臧 太守 張憲 使娼妓戴拂壺中錦仙裳,密粉淡粧,使侍閣下。奏書者號傳芳妓,酌酒者號龍津女。”
"龍津女"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組合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分析。從構詞法來看,"龍津"指代福建地區古地名(現龍岩市一帶),最早見于宋代《輿地紀勝》對汀州府的記載;"女"則指代女性。該詞可能指代以下兩類含義:
一、曆史地理概念
指古代生活在龍津地區的女性群體。據明代《八閩通志》載,龍津橋一帶自唐宋時期便是閩西商貿重鎮,當地女性以紡織、山歌等技藝聞名,這種地域文化特征或為"龍津女"的衍生背景。
二、文學藝術形象
清代汀州詩人黎士弘在《仁恕堂筆記》中提及"龍溪女兒能刺舟",将"龍津女"塑造為駕船勞作的勞動女性形象,此類文學創作可能強化了詞彙的文化意涵。現代客家文化研究中,該詞常被引作閩西女性勤勞品格的象征符號。
注:由于該詞彙未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具體釋義建議結合《汀州府志》《龍岩地區志》等地方文獻作進一步考證。
“龍津女”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龍津女指古代宴席中負責斟酒、侍客的妓女,常見于唐代文獻記載。該詞由“龍津”(可能指代雅緻場所)和“女”(女子)組成,特指具備一定儀态或技藝的侍酒女子。
根據唐代馮贽《雲仙雜記·鳳窠群女》記載,姑臧太守張憲曾安排妓女侍奉賓客,其中“酌酒者號龍津女”,即負責斟酒的妓女被稱為“龍津女”。
該詞帶有特定曆史背景,現代使用較少。若用于文學或學術場景,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說明其曆史含義,避免誤解為普通女性稱謂。
襃納弁慄辯訟變質岩播田超導成美楚棺秦樓反杜林論範缜赓歌桂劇過得去汗背心菡萏含水量合謀哄導宏贊江潭汲道解角踦闾金鼓金裝決屦阚阚課間口啍穬麥萊氏蘭生蠟圓林梢芒芴沒是處拿老蟛蚑朋戲撇挒平解劈噗婆羅門咒錢法起句祈賽三街兩市設版省民甡甡深惡痛絕石壁時綏水霸稅款書眉松心素舒宿哲顯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