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果的意思、酒果的詳細解釋
酒果的解釋
亦作“ 酒菓 ”。酒和茶食、水果之類食品的總稱。 唐 裴铏 《傳奇·顔濬》:“ 濬 甚喜,每維舟,即買酒果,與之宴飲。” 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楔子:“都管,安排下酒菓,則怕姑姑來也。” 魯迅 《書信集·緻宋琳》:“今由商務印書館彙奉十元,乞兌取出,臨時自辦酒果,以助慶祝之熱鬧。”
詞語分解
- 酒的解釋 酒 ǔ 用高粱、米、麥或葡萄等發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飲料:白酒。啤酒。料酒。 * 。茅台酒。酒漿。 筆畫數:; 部首:酉; 筆順編號:
- 果的解釋 果 ǒ 某些植物花落後含有種子的部分:果實。果品。果木。結果(a.結出果實;b.事情的結局或成效)。 結局,與“因”相對:因果。成果。 堅決:果決。果斷。 确實,真的:果真。如果。 充實,飽足:果腹。
專業解析
酒果,漢語詞彙,讀音為jiǔ guǒ,其含義可從字源和用法兩個層面解析:
一、 字義分解
- 酒 (jiǔ):
- 本義:指用糧食或水果發酵制成的含乙醇飲料。《說文解字》釋:“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從水從酉,酉亦聲。” 段玉裁注:“賓主百拜者,酒也。淫酗者,亦酒也。”(來源:《說文解字注》)
- 引申義:泛指與酒相關的活動或物品。
- 果 (guǒ):
- 本義:指樹木結的果實。《說文解字》:“果,木實也。從木,象果形在木之上。”(來源:《說文解字》)
- 引申義:泛指水果、幹果、點心等食物。
二、 合成詞義
“酒果”作為合成詞,其核心含義指用于佐酒或款待賓客的果品、點心等食品。具體指代範圍有細微差别:
- 佐酒之物:指飲酒時搭配食用的水果、幹果(如花生、瓜子、蜜餞)或簡單點心。古人飲酒常配以果品解膩、佐味。
- 待客之物:指招待客人時準備的酒水和果品點心,是體現主人禮數的常見物品組合。古籍中常有“設酒果以待”、“備酒果相迎”的記載。
- 祭祀供品:在傳統祭祀儀式中,“酒果”也常作為供奉神靈或祖先的祭品,代表虔誠與敬意。
三、 用法特點
- 古語常用:“酒果”一詞在古代文獻(如筆記小說、詩詞、方志)中出現頻率較高,用以描述宴飲、待客、祭祀場景。
- 現代少用:在現代漢語日常口語中,“酒果”已較少單獨使用,其含義通常被更具體的“下酒菜”、“水果點心”、“茶點”或直接列舉(如“準備了酒水和水果”)所替代。但在仿古語境或特定描述中仍可見。
- 泛指性:其具體所指的“果”并不嚴格限定于水果,常包含各類可佐酒或待客的零食點心。
四、 權威參考
- 《漢語大詞典》:對“酒果”的釋義為“酒和果品。亦泛指酒肴。” 此釋義概括了其核心含義和泛指性特點。(來源:《漢語大詞典》)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直接收錄“酒果”詞條,但對“酒”、“果”的釋義支持其組合含義。其指出“果”可指“果子(指可吃的)”。(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 古籍例證:如《醒世恒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次日,汪知縣…安排酒果,差人去請盧楠。” 此處“酒果”即指款待之物。(來源:《醒世恒言》)
網絡擴展解釋
“酒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釋義
“酒果”指酒和茶食、水果類食品的總稱,常作為待客或宴飲時的搭配物品。該詞在古籍中多寫作“酒菓”,屬于同義異體表達。
二、曆史文獻出處
- 唐代:裴铏《傳奇·顔濬》中提到“濬甚喜,每維舟,即買酒果,與之宴飲”,體現唐代已用此詞描述待客場景。
- 宋代:錢愐《錢氏私志》記載“賜酒果”,說明宋代宮廷或禮儀場合的用法。
- 元代:石子章《竹塢聽琴》楔子中“安排下酒菓”,反映元代戲曲中的使用。
- 近現代:魯迅在書信中使用“自辦酒果以助慶祝”,表明該詞在近代仍具實用性。
三、用法與延伸
- 搭配場景:多用于宴飲、祭祀、節慶等場合,如“臨時自辦酒果”。
- 現代應用:在黃酒、果酒等飲品生産領域,也衍生出“酒果加工”等術語。
四、相關參考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飲食文化或具體文獻背景,可查閱《傳奇·顔濬》《錢氏私志》等古籍,或參考漢典、百度百科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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